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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標識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標識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安全生產的職業(yè)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司員工權利,加強監(jiān)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公司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各工段部門負責對本工段的危險源進行評估標示匯總。
3.2、設備部負責對一些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進行安裝。
4、內容
1.2、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tǒng)稱為警示標識。
1.3、將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按gbz158-20xx設置警示標識。
1.4、依據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1.5、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1.6、安環(huán)部、生產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各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2、告知
2.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噪音等職業(yè)病危害的車間部門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職業(yè)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yè)病防護用品等情況通過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公告等方式如實告知公司員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2.2、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時,應當依照前條規(guī)定,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2.3、定期對員工進行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guī)定方面的培訓,主管部門應了解其設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車間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使他們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內容、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內容列入在崗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范圍。
2.5、設置公告欄:
2.5.1、在公司門口、作業(yè)場所醒目位置設置;
2.5.2、有關職業(yè)病防治的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職業(yè)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電話號碼要發(fā)放到相關崗位;
2.5.3、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標準及檢測結果公布于崗位;
2.5.4、公告內容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及時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3.2、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3.2.1、術語
3.2.1.1、禁止標識: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2、警告標識:提醒對周圍環(huán)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3、指令標識: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4、提示標識: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紅色圓環(huán)加斜杠;
3.2.2.2、警告標識的基本形式是黃色等邊三角形;
3.2.2.3、指令標識的基本形式是蘭色圓形;
3.2.2.4、提示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綠色正方形和長方形。
3.3、警示語句
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的詞語。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
3.4.3、設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崗位的醒目位置。
3.5、設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入口或作業(yè)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3.5.1.2、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3.5.2、其他職業(yè)病危害工作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2.1、在產生粉塵的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3.5.2.2、在可能產生職業(yè)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指令標識。
3.5.2.3、在產生噪聲的作業(yè)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3.5.2.4、在高溫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3.5.2.5、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3.5.2.6、存在生物性職業(yè)病危害因索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yè)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3、設備警示標識的設置
在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6、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
3.6.1、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指示標識。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指示標識。
3.7、使用的警示標識、警示信號、報警裝置,應當符合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規(guī)范
4.1、警示標識的設置高度
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huán)境信息警示標識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4.2、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
4.2.1、警示標識應設在與職業(yè)病危害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huán)境信息標識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上的醒目處。
4.2.2、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4.2.3、警示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度。
4.2.4、警示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huán)境中。
4.2.5、警示標識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5、檢查與維修
5.1、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6、采購
6.1、各車間部門根據gbz158-20xx要求,對本轄區(qū)的職業(yè)病危害進行辨識,并根據實際情況將所需的警示標識報安環(huán)部。
6.2、安環(huán)部根據各車間部門申報情況,審查核實后,向生產廠家采購合格規(guī)范的標識。
標識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維護勞動者權利,加強監(jiān)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及其他相關法規(guī),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設置的可以使勞動者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tǒng)稱警示標識。
第三條、職業(yè)健康辦公室應將工作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如實告知勞動者,培訓中心應依據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場所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第四條、在工作場所中勞動者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個體防護。第五條、安全科對職業(yè)危害生產區(qū)域內勞動者的防護措施進行監(jiān)督檢查,勞動者應予以支持配合,如發(fā)現不能正常使用防護措施將視為"三違"行為,進行嚴肅處罰。
第六條勞動者應當接受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guī)定的培訓,了解和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
第七條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ㄒ唬┙箻俗R:阻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文字符號;
(二)警告標識:提示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
。ㄈ┲噶顦俗R:提示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
。ㄋ模┨崾緲俗R: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
(五)警示線:提示工作場所控制區(qū)、監(jiān)督區(qū)或者事故現場救援分隔的線帶。
第八條警示標識的基本形式:
。ㄒ唬┙箻俗R的基本形式是紅色圓環(huán)加斜杠;
。ǘ┚鏄俗R的基本形式是黃色等邊三角形;
。ㄈ┲噶顦俗R的基本形式是蘭色圓形;
。ㄋ模┨崾緲俗R的基本形式是綠色正方形和長方形;
。ㄎ澹┚揪的基本圖形是有標識色和對比色相間的帶狀圖形。第九條在職業(yè)病危害的工作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規(guī)定設置警示標識:
。ㄒ唬┛赡芤饓m肺的粉塵工作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示標識;
(二)產生噪聲的工作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示標識;
(三)能引起其它職業(yè)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危害"警示標識。
第十條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設相應的禁止標識。
第十一條維護和檢修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裝置時,應在工作區(qū)域設置相應的禁止標識。
第十二條所使用的警示標識、警示信號、報警裝置,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
標識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了提高保證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風電場。
3、引用標準: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4、內容:
4.1標識標牌管理制度:
1、現場安全標識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場在有助于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的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標志牌的高度應該盡量與人眼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平面應與人眼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標志不應放在門、窗、架等活動物品上,以免這些物品移動后看不見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礙認讀的障礙物。
5、施工現場標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和安質負責人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計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及其他業(yè)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標志牌,并以此進行布置。
6、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牌不得隨意移動,如確需移動時,需項目經理批準,并備案后及時通知所有員工。
7、標志牌至少每月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變形、破損、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4.2附:安全色與安全標志釋義: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過不同的顏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們能迅速、準確地分辨各種不同環(huán)境,預防事故發(fā)生。紅色:含義禁止、停止。
黃色:含義警告、注意。
藍色:含義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綠色:含義標示,安全狀態(tài),通行。
2、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組成,用來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可以和文字說明的補充標志同時使用。
3、安全標志的分類:
3.1禁止標志:禁止標志的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此行為。禁止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huán),圓環(huán)與斜杠相連用紅色,背景用白色,圖形符號用黑色繪畫。
警告標志:警告標志的含義是警告人們可能發(fā)生的危險。
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是黑色的等邊正三角形,背景用黃色,中間圖形符號用黑色。
3.2命令標志:命令標志的含義是必須遵守。
命令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圓形,背景用藍色,圖形及文字用白色。
提示標志:提示標志的含義是示意目標的方向。
提示標志的幾何圖形是方形,背景用紅、綠色,圖形符號及文字用白色。
4、標識標牌的設置內容:現場區(qū)域劃分,材料堆放明示牌;《辦公、生活區(qū)》、《施工區(qū)》、《生活垃圾》、《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4.1物資標識牌
《鋼材物資標識》、《備件物資標識》、《鋼管物資標識》等。
4.2現場根據工作區(qū)域設置各項操作規(guī)程,以及責任牌
《電焊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割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等。
5、現場設置,危險區(qū)域明令禁止標志
《嚴禁煙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禁止停留》、《不戴安全帽,不許進入現場》《倉庫重地、嚴禁煙火》、《井架吊籃、嚴禁乘人》、《高壓、生命危險》、《配電重地、閑人莫入》、《當心觸電》等等。
6、現場懸掛宣傳警示宣傳標語,設置黑板宣傳欄等,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全面搞好安全工作。
標識管理制度 4
為更好落實集團安環(huán)部文件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噴煤車間職業(yè)衛(wèi)生警示標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規(guī)定適用于我車間職業(yè)衛(wèi)生警示標識的管理。
一、組織實施
噴煤車間根據本制度制定本車間職業(yè)衛(wèi)生警示管理規(guī)定,并嚴格落實本制度。警示標識的設置由車間安全科具體負責。
二、實施要求
1、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要求供貨方提供中文說明書;并在設備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yè)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yè)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化學品、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yè)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適當的部位設置危險物品標識。
3、警示標識的設置應符合gbz158的要求。
標識管理制度 5
1.0目的
統(tǒng)一對公司各類標識的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活動和過程中物資和服務的標識。
3.0職責
3.1技術部負責各類標識方案的制定;
3.2資源部按相關程序負責各類標式的采購;
3.3各部門、區(qū)域負責轄區(qū)內標式設置策劃和設置申請及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3.4各工程專業(yè)公司負責所屬區(qū)域標識的安裝、維護。
4.0內容
4.1各部門、區(qū)域對轄區(qū)內公共地方需新增設標識的'項目,應填寫《新增標識申請表》交技術部加具意見,后送公司主管領導、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審批;
4.2資源部按《物資采購控制程序》對公共地方使用的標識進行采購;
4.3公共地方的標識由負責工程維護的工程公司進行安裝及維護;
4.4停車場及道路交通的標識設置和內容由保安部策劃;
4.5各部門、區(qū)域對管轄范圍、項目內的設備、設施的標識由各部門、區(qū)域按《設備、設施編號要求》、《設備、設施標識》要求進行標識。
5.0相關文件
5.1《設備、設施編號要求》rgpm-7.5.3-c-01-02
6.0應用表格
6.1《新增標識申請表》rgpm-7.5.3-d-01-01
6.2《設備、設施標識》rgpm-7.5.3-d-01-02
標識管理制度 6
為規(guī)范車間各工作場所安全標志、安全標識、安全警示標語的設置與使用,使職工對現場職業(yè)危害或傷害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根據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本制度名詞解釋:
1、安全標志是指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的圖形標志。主要有以下四種:
禁止標志:禁止或制止人們某種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警告標志: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指令標志: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提示標志: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表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的圖形標志。
2、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標志不能充分將某種危險或危害的信息傳達給現場作業(yè)人員,而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作的由各類圖形標識和文字組合成的告知職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的提示卡、
3、安全警示標語是指專門書寫的宣傳安全思想、觀點、規(guī)章制度等內容的短句或口號。
二、設置原則
1、對存在危險的設備、設施、場所或人員集中過往的區(qū)域(場所)必須設置;
2、所設置的安全標志或警示卡的類別、大小、內容與設置處的危險危害情況相一致;
3、安全標志或警示卡必須設置在醒目位置,使職工有足夠時間安全的閱讀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且安全標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對比色要達到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顏色范圍和亮度;
4、安全標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選擇、設置形式、形狀、所處位置等應與車間協調,美觀。
三、以下設備、設施、場所或區(qū)域必須設置安全標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應采用中英文對照。
1、變壓器(室)配電箱及一些有觸電危險的電氣設備、設施;
2、易燃易爆的場所或地點;
3、垂直走行梯的頂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鋼平臺。
4、有人員活動區(qū)域的旋轉、傳動機械設備或其附近;
5、人體有可能墜落、滑倒、摔跌等場所;
6、有墜落物、飛濺物的場所;
7、坑、井、溝、池附近;
8、固定的危險作業(yè)場所;
9、消防設備設置點的通道旁。
四、現場設置的安全標志和警示卡應符合下列要求
1、優(yōu)先選用安全標志。當現場的'危險危害信息可通過設置安全標志達到警示提示作用時,必須采用安全標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個安全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設置處所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安全標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邊設置時應考慮到不受樹木、建(構)筑物的影響(至少保證在正面觀察方向的最遠視距處能看到安全標志、警示卡的全部內容);
3、采用附著式、懸掛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裝。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應和支架牢固聯接,不得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
4、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各單位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設置高度一般為其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標識時可視具體情況確定;
6、使用固體式安全標語,采用綠底白字,字體一般選用黑體或仿宋體,禁用行、草字體書寫;且內容簡潔、通俗易懂,具有針對性,嚴禁空洞;
7、單字安全標語的邊長不小于500mm。加強管理與檢查,發(fā)現其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及時修整或更換,保證安全標志標識完整,色彩清晰。
標識管理制度 7
1、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場依次進行布置。
7、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正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場的標志牌,對破損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tǒng)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xù)工程施工使用。
標識管理制度 8
一、護理單元及設施標識
1、各病區(qū)標明科室名稱,病區(qū)房間掛標識牌,注明房間和床號。
2、每張病床床頭上方標明床號。
3、每張床有床頭卡,要求填寫齊全。
4、每張病床有一個病歷夾,病歷夾上標明床號。病歷按床號順序放入病歷車內。
二、設備標識
1、各種設備應標明科室名稱和操作流程,并掛“正!被颉按蘩怼钡臉俗R牌。
2、設備、器械測量校準后應有校準標記。
3、氧氣瓶需掛“有氧”或“無氧”標記。
4、口服藥杯按順序標明床號、患者姓名、住院號。
三、護理類標識
1、護理級別:一級護理為紅色,二級護理為藍色,三級護理無特殊標識。標識粘貼位置:床頭卡一覽表。
2、藥物過敏標識:對于有過敏史的患者在病人床頭卡、病歷夾表面及治療室小黑板上粘貼過敏標識。
3、管路標識:各種管路標識如引流管、胃管、中心靜脈管路等要使用專用管路標識,標識上注明置管時間,嚴禁使用膠布。具體使用要求如下:
。1)尿管標識:將標識置與Y”型處,標識注明留置尿管時間和更換尿袋時間。
。2)胃管標識:標識置于胃管上,要求醒目。
(3)輸液器上使用的管路標識將標識置于莫非氏壺的下方。
。4)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引流管,在管路上標明引流管的名稱和編號。
。5)貼膜固定的管路將標識固定于貼膜上,不要擋住針眼部位,禁止直接粘貼于病人皮膚上。
4、安全警示類標識:有防壓瘡、防墜床跌倒、防導管滑脫、禁食水、防燙傷等標識,根據相關的.制度要求懸掛于床頭、
5、檢驗標本標識:護士在標本容器上注明送檢科室、床號、患者姓名、住院號等。
6、病理標本標識:病人手術后的病理標本由手術室護士在標本袋外寫明科室、患者姓名、性別、床號、住院號、標本名稱等。
四、藥品標識:
各類藥品按照藥品管理制度存放,注明相關標識。
標識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大力發(fā)展節(jié)能建筑,推行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制度,規(guī)范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管理,根據《重慶市建筑節(jié)能條例》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業(yè)建設項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的能效測評與標識,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能效測評,是按照建筑節(jié)能有關標準和技術要求,對單體建筑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依據設計、施工、建筑節(jié)能分部工程驗收等資料,經文件核查、軟件復核計算及必要的檢查和檢測,綜合評定其建筑能效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筑能效標識,是按照建筑能效測評結果,對建筑能效進行明示的活動。
第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監(jiān)督管理。
市建設技術發(fā)展中心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市管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對區(qū)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進行指導。
區(qū)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除市管建筑工程外的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與監(jiān)督管理,也可委托其所屬建筑節(jié)能管理機構從事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市管建筑工程是指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主負責實施建筑管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業(yè)建設項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二章建筑能效測評
第六條
建筑工程項目竣工且建筑節(jié)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填寫《重慶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申請表》(見附件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筑能效測評,提供以下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初步設計審批意見;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筑、暖通、電氣、給排水專業(yè)設計圖及節(jié)能設計模型,節(jié)能計算報告書,空調熱負荷及逐項、逐時冷負荷計算書);施工圖建筑節(jié)能專項審查意見及設計單位的回復資料;施工圖建筑節(jié)能工程設計變更文件(包括變更圖說、建筑節(jié)能設計模型、節(jié)能計算報告書和相應的審查文件);
(三)重慶市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
(四)涉及建筑節(jié)能分部工程的竣工圖、施工變更、施工質量檢查記錄、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與建筑節(jié)能相關的設備、材料、產品(部品)合格證、進場復驗報告,和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節(jié)能性能檢測報告;
(六)已由法定檢測機構進行了工程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檢測的,應提供檢測報告;
(七)采用建筑節(jié)能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情況報告及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進行評審、鑒定及核準、備案和技術性能認定的有關文件。
第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對資料不齊備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資料;對資料齊備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筑節(jié)能管理機構,依據《重慶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技術導則》(見附件二)和相關規(guī)定,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筑能效測評工作。經測評達到建筑節(jié)能強制標準要求的',根據測評結果發(fā)給相應的建筑能效標識和證書;經測評達不到建筑節(jié)能強制標準要求的,應當出具建筑能效不合格意見。
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整改后重新申請能效測評。
第八條
建筑工程項目未經建筑能效測評,或者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xù)。
第三章建筑能效標識
第九條
建筑能效標識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節(jié)能率≥70%,標識為Ⅰ級;節(jié)能率≥65%且<70%,標識為Ⅱ級;節(jié)能率≥50%且<65%,標識為Ⅲ級。
第十條
建筑能效標識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筑能效標志;
(二)建筑能效標識等級;
(三)編號;
(四)頒發(fā)單位;
(五)頒發(fā)日期。
第十一條
建筑能效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并加蓋“重慶市建設委員會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專用章”,或者“xx區(qū)縣(自治縣)建設委員會(建設局)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專用章”。
(一)項目名稱;
(二)編號;
(三)建設單位;
(四)建筑能效標識等級;
(五)頒發(fā)單位;
(六)頒發(fā)日期。
第十二條
建筑能效標識、證書的式樣、制作標準、編碼規(guī)則(見附件三、四、五),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定。區(qū)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筑節(jié)能管理機構應按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編號,并依照管理權限分級制作、發(fā)放建筑能效標識、證書。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將建筑能效標識置于每棟建筑主入口等顯著位置。
第四章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四條
建筑能效測評申請及能效標識、證書發(fā)放應統(tǒng)一辦理。市管項目納入市建委政務中心統(tǒng)一辦理,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
第十五條
對建筑能效測評結果有異議的,建設單位可在收到測評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第十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重新進行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
(一)造成建筑節(jié)能措施損壞或失去作用的;
(二)對建筑的圍護結構進行改造的;
(三)對建筑的用能系統(tǒng)或用能設備進行改造的。
第十七條
區(qū)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情況,每季度報市建設技術發(fā)展中心;市建設技術發(fā)展中心匯總后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
實施節(jié)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的能效測評標識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2月13日起施行。
標識管理制度 10
為加強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進一步加強運輸公司各類安全標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運輸公司使用的標識標志主要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懸掛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承載部分(罐體、欄板)標識標志,內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帶、警告語、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等。
二、各類安全標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經理負責,包括安全標志的統(tǒng)計,標識位置,標記的更新維護等內容。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的`懸掛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cb13392-92)執(zhí)行,三角形頂燈放于駕駛室頂部表面前端中間位置,標志牌固定安裝于車輛尾部的右方與豐輛號牌相對應,不得隨意懸掛或放置在駕駛室內。
四、罐車的罐休外表底色應統(tǒng)一噴涂銀灰色按(gb—3181《漆膜頗色標準樣本》規(guī)定),低溫型罐車體外表面為鋁自色;不銹鋼質和鋁質罐可使用金屬原色。
五、公司車輛罐體粘貼色帶要求:
。1)沿罐體水平中心線四周或粘貼一道表示介質種類的環(huán)型色帶(反光),顏色根據載運的物質予以區(qū)別(載運易燃介質涂紅色、腐蝕介質涂黑色、毒性介質涂黃色)
(2)色帶寬度按照車輛載質量分為三種,詳見附件1。
。3)企業(yè)標志應設置在罐休前部色帶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車輛在車輛罐體兩側色帶上部中央位置噴涂"危險品"(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omm規(guī)咯。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應在罐體兩側色帶上方中央位置噴涂"嚴禁煙火"(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0mm規(guī)格。
七、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應分別安裝在車輛承載部分兩側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標牌尺寸根據車輛載質量分為兩種(詳見附件1)。標牌內容包括:
。1)標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規(guī)定的圖形、字樣、顏色標明標志圖形。
。2)標牌左面依照《危險貨物安全標簽》標明物質名稱、編號、警示詞、危險性概述等。
(3)標牌下方主要表明滅火方法、安全措施、應急咨詢電話等內容。
八、停車場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危險區(qū)域禁止煙火,禁止使用手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安全經理根據現場安全需要而定制相應的標識。
九、裝卸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預防觸電,預防高空墜物,危險區(qū)域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使用手機,車輛限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各駕駛員、押運員嚴格遵守各裝卸場所的標識規(guī)定
十、車輛停運檢修或公路緊急檢修,車輛應懸掛"檢修標識"和牌,打開車輛警示燈,維修區(qū)域設明顯的安全警戒線或警示標識,并根據檢修性質懸掛相應的安全標識。
十一、現場固定安全標識應隨時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負責更新,現場臨時用安全標識,如檢修標識等,一旦車輛檢修結束恢復正常運行狀態(tài),應及時撤換相應的安全標識。
標識管理制度 11
為了規(guī)范公司作業(yè)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職工權利,加強監(jiān)督管理,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稱的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是將作業(yè)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和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教育培訓等;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是指在作業(yè)場所設置的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tǒng)稱為警示標識。
2、將作業(yè)場所的職業(yè)病危害如實告知員工,并按要求設置警示標識。
3、依據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4、在作業(yè)場所中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標識的提示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安全領導小組及管理人員有權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6、告知
。1)存在粉塵、噪音、高溫等職業(yè)病危害的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等情況通過三級教育、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等方式如實告知公司員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2)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3)定期對員工進行作業(yè)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guī)定方面的教育培訓,部門負責人應了解其設置和使用方法。
(4)要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使他們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內容、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
7、警示
(1)存在粉塵、噪音、高溫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
。2)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3)警示語句,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的詞語。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
8、警示標識的設置
。1)在產生粉塵的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2)在產生噪聲的作業(yè)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3)在高溫作業(yè)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4)在夏日行車時,在駕駛位置設置"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5)設備警示標識在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6)消防安全標志: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指示標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指示標識。
9、使用的警示標識應當符合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
10、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規(guī)范
。1)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2)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警示標識應設在與職業(yè)病危害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上的醒目處;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警示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度;警示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huán)境中;警示標識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11、檢查與維修
警示標識所在部門應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fā)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標識管理制度 12
為了加強原材料管理,防止原材料的非預期使用,需對原材料的標識重點管理。尤其是對露天放置的鋼材等重要原材料,標識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1、鋼材驗收入庫后,由保管員對照《采購計劃》及《材質證明書》寫好標識牌定置在鋼材一側。
2、標識內容包括:材質、規(guī)格、爐批號、任務號(工程代號)、檢驗狀態(tài)等,標識必須清晰且具有唯一性。
3、輔助標識:
用色標區(qū)分材質作為輔助標識,在鋼材規(guī)定位置用不同顏色涂以色標,如:Q235用紅色,Q345用白色等。顏色及色標位置按《鋼材材質色標規(guī)定》執(zhí)行。
4、保管員及時整理、檢查,保證原材料區(qū)標識牌的整齊性、統(tǒng)一性、可辨認性。
5、材料從原材料庫領出時,在保管員的監(jiān)督下,由領用人將標識移植到鋼材上,同時也作為操作工按圖紙核查材料標記的'依據。6、7、8、9、材料切割下料前,也必須進行標識移植方可下料。
保管員發(fā)料時,應認真核查《領料單》與材料標識是否一致。標識不清的原材料在標識未得到確認前不得使用。
材料加工過程中的標識管理執(zhí)行《產品標牌及標識作業(yè)指導書》之規(guī)定。
標識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保證變電所標識符合實際,確保標識的'正確性。
二、范圍:
適用于各變電所對標識的管理。
三、職責:變電所長負責標識的管理、值長、值班員負責標識的檢查。
四、管理要求
1、變電所長負責對所內設備標識、安全標識進行識別、維護管理,標識必須正確與實際相符。
2、標識要字跡清晰,設備名稱、編號要準確,不得隨意涂改,易于識別。
3、所長每周對標識進行檢查,當班值長每班對標識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正確完整,記在運行記錄中。
4、變電所電能計量裝置、繼電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部分標識,分別由相應專業(yè)識別標記,變電所所長檢查。
5、絕緣工具的檢定狀態(tài)標識由高壓段負責標識,變電所長檢查。
6、變電所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標識由所長負責標識和檢查。對“備用”、“停用”設備應有明確標識。
7、變電所設備財產標識由設備管理員每年核對一次,變電所負責填入設備檔案并檢查。
四、考核辦法:
1、標識脫落、不完整、字跡不清晰每處扣所長5元。
相關記錄:
1、值班運行記錄
2、標識統(tǒng)計表
標識管理制度 14
為了確保手術患者的醫(yī)療安全,防止手術過程中患者及手術部位出現識別差錯。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雙側、多重結構(手指、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術室,對手術側或部位應做標記。
二、臨床醫(yī)生在醫(yī)療活動中要嚴格執(zhí)行《術前討論制度》及《手術過程管理規(guī)范》。
三、經治醫(yī)生在術前要明確手術切口位置、手術方式及手術目的。
四、手術患者在離開病區(qū)到手術室前,經治醫(yī)生必須在即將手術的'患者身體切口位置用記號筆對患者手術部位進行“+”形體表標識、標示,并與患者或家屬共同確認及核對。
五、手術室工作人員到病區(qū)接患者時必須查看即將手術患者的身體切口位置是否有記號筆標示,若無標示,禁止將患者接到手術室。
六、麻醉醫(yī)生在為手術患者進行麻醉術前,嚴格遵守《查對制度》,同時必須查看即將手術的患者身體切口位置是否有標示,并查對術前切口標示是否和患者即將的手術部位一致。若無標示或標示與手術部位不一致,麻醉醫(yī)生拒絕為患者進行麻醉手術,直至經治醫(yī)生標示清楚方可進行麻醉。
標識管理制度 15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及《動物標識和養(yǎng)殖檔案管理辦法》(農業(yè)部67號令),制定本制度。
二、實行動物免疫證、免疫記錄、養(yǎng)殖檔案三位一體的管理制度。
三、養(yǎng)殖場獸醫(yī)負責生豬標識的管理工作,對生豬標識信息數據進行監(jiān)管和審核,做好生豬標識的領取、保管、使用、登記工作。
四、不得向動物防疫部門以外的企業(yè)購買使用生豬標識。
五、按照下列規(guī)定對生豬加施免疫標識:新生豬,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標識,在左耳中部加施標識,需要再次加施動物標識的,在右耳中部加施。在免疫加施標識的同時,填寫免疫證或養(yǎng)殖檔案。
六、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yǎng)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七、不銷售、購入、運輸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生豬。
標識管理制度 16
1.0目的
統(tǒng)一對公司各類標識的管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活動和過程中物資和服務的標識。
3.0職責
3.1技術部負責各類標識方案的制定;
3.2資源部按相關程序負責各類標式的采購;
3.3各部門、區(qū)域負責轄區(qū)內標式設置策劃和設置申請及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3.4各工程專業(yè)公司負責所屬區(qū)域標識的.安裝、維護。
4.0內容
4.1各部門、區(qū)域對轄區(qū)內公共地方需新增設標識的項目,應填寫《新增標識申請表》交技術部加具意見,后送公司主管領導、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審批;
4.2資源部按《物資采購控制程序》對公共地方使用的標識進行采購;
4.3公共地方的標識由負責工程維護的工程公司進行安裝及維護;
4.4停車場及道路交通的標識設置和內容由保安部策劃;
4.5各部門、區(qū)域對管轄范圍、項目內的設備、設施的標識由各部門、區(qū)域按《設備、設施編號要求》、《設備、設施標識》要求進行標識。
5.0相關文件
5.1《設備、設施編號要求》rgpm-7.5.3-c-01-02
6.0應用表格
6.1《新增標識申請表》rgpm-7.5.3-d-01-01
6.2《設備、設施標識》rgpm-7.5.3-d-01-02
標識管理制度 17
1、醫(yī)院標識標牌采用轄區(qū)管理原則,各轄區(qū)要設立醒目、明晰的診療區(qū)域指示標識(包括夜標識)和路標,統(tǒng)一收至黨政辦負責管理。
2、所用標識要規(guī)范統(tǒng)一,美觀大方。通用標識應答按國家慣例進行繪制,衛(wèi)生系統(tǒng)通用標識按衛(wèi)生部統(tǒng)一規(guī)定制作。
3、醫(yī)院內部標識設立部位,要根據醫(yī)院環(huán)境,統(tǒng)一規(guī)劃,不準隨意亂設。
4、所有標識的色彩、圖形、比例、字體均應當嚴格按醫(yī)院提供版圖制作,以示嚴肅;字體應當統(tǒng)一規(guī)范,不用繁體字。
5、院內已經陳舊的標識,應當及時修整更換,已經過時的標識應當及時清除。
6、所有標識的.語言文字應當符合國家語言文字規(guī)范的規(guī)定要求。
7、申請制作標識標牌應該遵循醫(yī)院的管理,嚴格、規(guī)范的填寫申請并及時跟蹤制作狀態(tài),待申請科室和黨政辦均審核通過以后方可進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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