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熱】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1
那種把企業(yè)倒閉和經營困難的原因歸結于對勞動者保護太得力的觀念,事實上是本末倒置南轅北轍的。
國務院法制辦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實施條例草案明確回應了此前對《勞動合同法》的種種誤讀,尤其對此前爭議的焦點“無固定期限合同”問題,草案不惜筆墨指明了14種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似乎想以此告訴人們,企業(yè)的用人自主權并沒有因為《勞動合同法》而喪失,所謂“鐵飯碗”只是誤讀。
此前,不少專家和企業(yè)界人士,都對《勞動合同法》存在明顯誤讀,比如20xx年會議期間,全國政協(xié)委員、玖龍紙業(yè)董事長張茵認為無限期合同將造成“大鍋飯”,影響企業(yè)自主用人權,因此建議取消無固定期限合同。眾多專家學者在此前和此后也都發(fā)表過類似觀點。5月初,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衛(wèi)平更是指稱,20xx年珠三角有8000多家企業(yè)倒閉或轉移,這與《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yè)成本大幅增加有關。
現(xiàn)在回過頭來反思一下持續(xù)近一年的這個爭論,會發(fā)現(xiàn)把企業(yè)倒閉潮歸結于《勞動合同法》不僅是一個誤讀,而且是本末倒置。事實上,《勞動合同法》并不比1995年開始實施的《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更多,而據(jù)知情人士的估計,像珠三角地區(qū),90%的企業(yè)13年來都沒有嚴格執(zhí)行《勞動法》,自然也不能指望其嚴格執(zhí)行《勞動合同法》;另外10%的企業(yè),多是跨國公司的代工企業(yè),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比《勞動法》的要求更高,《勞動合同法》并不成為其發(fā)展障礙。
造成珠三角某些企業(yè)經營困難甚至轉產、倒閉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太得力,而更大原因在于原材料漲價、產業(yè)升級、人民幣升值乃至于美國次貸危機等的影響,尤其是人民幣升值和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大量出口加工企業(yè)原本利潤就低,千辛萬苦換回的美元一到國內轉眼就貶值。更糟糕的是,據(jù)央視經濟半小時最近透露,由于次貸危機,美國等國的金融系統(tǒng)收緊了對國內企業(yè)尤其是中小企業(yè)的支持。各國金融機構在資金上的收緊措施,直接導致了部分高度依賴銀行資金運轉的外貿企業(yè),在資金流動上困難,最終,在周轉不靈之后,很多美國企業(yè)直接宣布企業(yè)倒閉,把企業(yè)負擔甩給了下游的制造企業(yè)。而接下這最后一棒的,則是中國國內的那些剛剛起步或起步不久、舉步維艱的中國制造企業(yè)。
當前,很多外貿企業(yè)因為難以消化內部成本上升和外部人民幣升值壓力,紛紛“出口轉內銷”,但內銷市場長期沒有培育,狀況并不好。中國棉紡織行業(yè)協(xié)會一份調查分析報告顯示,49.2%的紡織企業(yè)希望轉投其他行業(yè)。企業(yè)紛紛逃離制造業(yè)奔向房地產,幾乎成為一個共同的時代特征!
這個事實,是對中國企業(yè)的一個提醒,也是對中國當下外向型經濟的一個警醒。培育國內市場,已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個艱巨轉型任務。這方面,除了需要政府的減稅計劃,對企業(yè)自身來說,提高勞動者權益、增加勞動者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保障,恰恰是培育內需的必要舉措,這不僅僅是企業(yè)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也是企業(yè)自身生存發(fā)展的需要。那種把企業(yè)倒閉和經營困難的原因歸結于對勞動者保護太得力的觀念,事實上是本末倒置南轅北轍的。
有關勞動合同2
勞動者的選擇權只能行使一次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因此,勞動者在選擇了其中一項主張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隨意變更。勞動者在面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時,應慎重選擇是繼續(xù)履行合同還是追索賠償金。
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爭議的實務處理
所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爭議,是指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后,勞動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要求用人單位撤銷解除勞動的違法決定,并要求繼續(xù)恢復和履行原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的定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都應當嚴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后,勞動者可以作出如下兩種選擇,第一種選擇是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時,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辭退決定,決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等規(guī)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訴求;第二種選擇是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辭退決定,要求恢復勞動關系,并要求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在律師處理勞動爭議的司法實踐活動中,因勞動者的第一種選擇而產生的勞動爭議占絕大多數(shù)。大多數(shù)勞動者認為,既然用人單位已經將我辭退,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意義不大,受“好馬不吃回頭草”的傳統(tǒng)思想影響,一般均主張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對于主張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訴求,勞動仲裁機關或者審判機關處理起來也相對簡單,適用的法律依據(jù)也較為充分。在執(zhí)行方面屬于支付義務的履行,執(zhí)行方面也沒有太多障礙。對于第二種選擇,在司法實踐中較為鮮見,處理起來較為復雜,而且還存在適用法律依據(jù)欠缺及難以認定等問題。
關于勞動合同被違法解除以后,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主要體現(xiàn)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贝藯l為勞動者主張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據(jù),但是對于勞動者提出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訴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決支持勞動者的訴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勞動者的訴求并沒有做出更明確和更具體的規(guī)定;對于如何認定“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也沒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規(guī)定;對于裁決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實際履行裁決內容如何處理也沒有具體規(guī)定。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實踐中引起爭議和混亂,不利于勞動爭議糾紛的解決,也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除上述規(guī)定以外,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5)223號)以及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復函》(1997年1月31日勞辦發(fā)[1997]15號)對于用人單
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對勞動者的賠償問題,以及勞動仲裁委或法院裁決撤銷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決定后的工資補發(fā)問題等,也作出了一些規(guī)定。
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5)223號)第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四)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钡谌龡l規(guī)定:“本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賠償,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規(guī)定有關賠償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xx】238號)規(guī)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5〕233號)第三條第一項中的“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是指因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而損失的工資收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復函》(1997年1月31日勞辦發(fā)[1997]15號)第二條規(guī)定:“在處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時,如果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撤銷了企業(y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企業(yè)應從決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補發(fā)職工工資!
原勞動部的上述部門規(guī)章或者批復,僅適用于因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賠償事宜,以及用人單位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被撤銷以后關于工資補充的事宜,但是對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決支持勞動者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訴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勞動者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訴求,以及如何認定“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等問題,并沒有提出相應的標準答案或者法律依據(jù),問題依然會存在,繼續(xù)履行勞動的爭議依然無法得到法律適用上的妥善解決。
因為立法上的欠缺,對于同樣的訴求和事實,不同的裁決者會因為對法律理解和認識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決結果。
現(xiàn)舉一案例,來說明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爭議的實務處理.
勞動者劉某(女,上海人,19**年**月**日出生),因與用人單位**生物技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jù)劉某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顯示:
劉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職**公司,雙方于20xx年6月25日簽訂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劉某的工作內容為省區(qū)銷售經理(上海);劉某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6000元/月,試用期工資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劉某發(fā)出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法解除與劉某的勞動合同。劉某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之規(guī)定,**公司應繼續(xù)履行與劉某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資7130元/月的標準向劉某支付自其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待遇損失,及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以及繳納相應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據(jù)此,劉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請求:
1、撤銷**公司關于違法解除劉某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裁決繼續(xù)履行劉某與**公司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決**公司按7130元/月的標準向劉某支付自其違法解除劉某的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待遇損失,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3、裁決**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數(shù)為劉某繳納自其違法解除劉某的勞動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復雙方勞動關系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4、裁決**公司向劉某支付律師費5000元。
劉某同時還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資、違法延長試用期的賠償金等訴求。 **公司針對劉某的仲裁請求,提出了如下答辯意見:
**公司辭退劉某屬于依法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劉某要求撤
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通知,并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訴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jù),不能成立,應予駁回。
劉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處,劉某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為省區(qū)銷售經理(上海),劉某的工作地點為深圳、上海。
劉某作為銷售經理管理人員,負有開拓上海業(yè)務市場的義務。但是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公司發(fā)現(xiàn)劉某工作能力與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遠,不能勝任銷售工作。為此,**公司才依法與劉某解除勞動合同。在**公司與劉某已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口頭協(xié)議的情況下,**公司向其郵寄出《離職交接表》及《勞動合同解除通知》。
有關勞動合同3
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濟南市勞動合同樣本。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 從事工作。根據(jù)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jù)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fā)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fā)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yè),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shù)厥I(yè)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xù)。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yè)技能,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合同范本《濟南市勞動合同樣本》。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jù)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困難企業(yè)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jù)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3.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一條執(zhí)行外,還應發(fā)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三條 甲方發(fā)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xù)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y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y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及直接經濟損失。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xié)議和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ㄒ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4
托運人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搬運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經乙方事先出示汽車運輸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并到場估價,填妥搬運作業(yè) 估價單(如附件),雙方同意根據(jù)估價單內容,使用合法營業(yè)貨車,訂立搬家貨運合同條款列明如下:
第一條 搬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到達起運地點搬運,預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完成搬運。
第二條 搬運地址:
起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迄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將承運貨品搬運至指定位置。
第三條 搬運費:
口采包價方式收費,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元。
口采車次方式收費,每車次人民幣_____元,預估車次_____次,視實際運送車次數(shù)計算費用,但總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_____元。
采車次方式收費的,乙方應按車輛的容積,以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滿載方式進行。
第四條 乙方應依本合同所約定的計價方式收費,不得借故加價或要求任何附加費用。
有電梯的房屋,如電梯非因乙方的過失無法正常使用時,除前條所約定的搬運費外,均依附件搬運作業(yè)估價單約定方式另行收費。
第五條 搬運費繳付方式:簽約時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
余款人民幣_____元,于搬遷作業(yè)完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乙方應簽發(fā)收據(jù)給甲方。
第六條 使用車輛及電梯運送貨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如有違規(guī),由乙方負責。
電梯的正常使用應由甲方事先確認。
第七條 乙方對于因搬運過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毀損、滅失或者造成其他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運物的性質,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過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上述情形,甲方應于搬運完成后三日內告知乙方,如搬運物品有毀損滅失不易發(fā)現(xiàn)的,應于搬運完成后十日內,將其情事告知乙方。
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節(jié)假日。
第八條 甲方提交乙方運送物品,若有現(xiàn)金、有價證券、珠寶、貴重金屬、美術品、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時,除甲方于托運時報明其性質及價值的以外,乙方對于其毀損或滅失,不負責任。但乙方有故意或過失的,不在此限。
甲方委托搬運的物品應無違禁晶及危險物品。
第九條 乙方因搬運對第三人所發(fā)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交付乙方搬運的物品,經甲方要求辦理保險時,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有關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xiàn)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______元,或根據(jù)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fā)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_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等規(guī)定。有職業(yè)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guī)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甲方必須自覺執(zhí)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guī)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jù)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6
楊某于20xx年3月2日進入上海某印務有限公司從事印刷工作,公司沒有與楊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其繳納外來從業(yè)人員綜合保險。雙方口頭約定,楊某每月工資為3000元/月。20x年4月13日,由于楊某工作懈怠未能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公司領導對其提出了批評,楊某一怒之下離開了公司,之后也未到公司上班。
20x年4月15日,楊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3000元、違法解除的賠償金、補繳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外來從業(yè)人員綜合保險。
印務公司委托本律師全權代理此案,目前,本案已經二審終審。
[案件分析]
該案例主要涉及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之前對雙倍工資的時效一直存在爭議,現(xiàn)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已形成共識。本案例對于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有很好的啟發(fā)和借鑒意義。
一、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自勞動者提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
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實施后,少數(shù)用人單位仍然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到20x年度由于各種原因要離開公司時引起勞動爭議時才想起主張雙倍工資,但此時主張已過法律規(guī)定的一年時效。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平常所說的“雙倍工資”。二審法院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的實質,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報酬之外依照該條的規(guī)定對于用人單位應簽卻未簽勞動合同的行為可取得的等同于正常勞動報酬數(shù)額的懲罰性賠償,并非勞動報酬,故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一般性規(guī)定,而并不適用于有關勞動報酬時效的'特殊規(guī)定。
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之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應簽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起,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違法,可以要求主張支付雙倍工資,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時效應分別從用人單位每月應付而未付雙倍工資之次日起算,自勞動者申請仲裁之日前溯十二個月,屬于此一年時效之內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超過一年時效者,則對超過時效月份的雙倍工資主張人民法院將不再支持。
本案中,楊某主張的是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間的雙倍工資。而楊某直到20x年4月15日才提起仲裁要求該雙倍工資,顯然已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一年時效的規(guī)定。所以終審法院最終也沒有支持其主張。
二、只有單位作出違法解除的,才可以主張賠償金。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只有用人單位作出違法解除行為的,勞動者提起仲裁時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本案中,楊某認為是被公司“逼走”的,應當屬于違法解除行為,而公司卻認為并沒有作出解除行為,楊某在20x年4月13日走后再沒有回公司上班,系自行離職行為。既然楊某無法證明公司作出了違法解除的行為,要求賠償金自然就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最終并沒有支持其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的請求。
三、要求補繳社會保險往往只要求仲裁、訴訟的程序時效,而不關注實體時效。
由于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出于對勞動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司法實踐中傾向于注重程序時效。也即只要在一年之內及時提出了要求補繳的,可以一直追溯之前連續(xù)都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本案中,楊某要求補繳的是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而楊某是在20x年4月15日提起仲裁的,雖然程序時效沒有過,但20xx年3月到20xx年3月期間的綜合保險費顯然是超過實體時效,最終法院并沒有采納公司答辯中認為該部分主張已超過實體時效意見。
[律師提醒]
1、由于司法實踐中,對主張雙倍工資存在一年的時效,并且只能前溯十二個月,因此,主張雙倍工資應當及時,尤其是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超過一年的情形,必須立即提起仲裁,否則拖延一天則少一天的雙倍工資差額。
2、勞動者與公司領導發(fā)生爭執(zhí)的,即便認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要求維權的,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義務,再向有關部門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可能造成曠工的事實,這樣就構成嚴重違紀,可能導致合同被解除,又得不到賠償金。
3、而對于用人單位應當盡量規(guī)范管理,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同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有關勞動合同7
用人單位有過錯的
勞動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勞動者損失:(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補足勞動者的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y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yī)療待遇外,還應支持相當于其醫(y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對于上述規(guī)定中有關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鑒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有相關規(guī)定,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予以執(zhí)行。
勞動者有過錯的
對于因勞動者的過錯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民法通則》所確立的實際損失原則,承擔賠償責任,賠償因其過錯而對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這里要指出的是,在對勞動者追究民事賠償責任時,要貫徹以下原則:一是賠償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責令有過錯的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要注重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承辦案件的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對有過錯的勞動者要進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勞動者守法的自覺性,而且能增強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的主動性。二是合理賠償原則。所謂合理賠償,是指在查請案件事實,確認用人單位確實因為勞動者的違法行為而實際存在經濟損失的前提下,根據(jù)勞動者的過錯程度、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認錯態(tài)度好壞、實際承受能力等綜合認定勞動者實際應承擔的賠償費用,以確保問題得到切實解決。
有關勞動合同8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名 稱:
乙 方 姓 名:
簽 約 須 知
一、本合同書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在簽訂本合同書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在簽訂本合同書時,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協(xié)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凡需要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確定簽訂勞動合同書后,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本合同書中約定,也可在本合同書后附頁說明,并雙方簽章認可。
四、本合同書應使用黑色、藍色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清晰、公正,不得隨意涂改。
五、本合同書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壹份,應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貳年備查。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xù)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年,其中試用期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xù)訂手續(xù)。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
現(xiàn)時終止。
3、本合同期限為完成 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贛州市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 完成工作數(shù)量, 并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滿后,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獎金和補貼根據(jù)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當甲方的工資制度發(fā)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fā)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fā)放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五、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y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y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wèi)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ㄒ唬┙浖滓译p方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ǘ┘追接邢铝星樾沃坏,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有關勞動合同9
勞動合同違約金問題
案例
四川某餐飲公司的廚師長林某,在沒有征得公司批準的情況下突然離職,公司追究他的違約責任,為此他與公司“鬧”上法庭,勞動合同違約金問題。經過法庭審理,法院判令林某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
有人把法院這次作出的賠償判決稱為“中國餐飲界第一賠償案”:其一,賠付金額之高在我國餐飲業(yè)還從未有過;其二,國內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數(shù)額之大也是第一人。
該餐飲公司已有上百年歷史。1999年,某集團公司將其從北京引入四川成都,成立四川某餐飲有限公司,開始在成都開店。幾年時間,在成都,該餐飲公司的名聲就到了幾乎無人不曉的地步。
20xx年初,從河北到四川打工的廚師林某得知自己的師傅升任餐飲公司的行政總廚后,找到師傅幫忙,并在師傅的幫助下,進入餐飲公司,當上了一名初級廚師,月薪20xx多元。
林某在事業(yè)上是個有心人,勤奮好學,很快從眾多廚師中脫穎而出。20xx年,林某獲準進入餐飲公司研發(fā)團隊從事餐飲公司菜品的學習、研究和開發(fā),他的月薪也因此而翻番。
其后,隨著林某廚藝不斷提高,他不僅躋身高級廚師之列,還當上了廚師長,成了餐飲公司的中堅力量,月工資也由原來的5000多元上漲至1萬多元。
20xx年,該餐飲公司進行連鎖擴張。為了留住人才,同年7月,公司與林某簽訂了勞動合同(即《聘用協(xié)議》),約定公司聘用林某為該公司顧問及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林某負責餐飲公司菜品的開發(fā)研究、菜品創(chuàng)新、廚藝人員的培訓及各分店餐飲公司大廚人員的擔保。聘用期限從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為期10年。協(xié)議還約定,在聘用期內林某年薪30萬元,公司還向林某提供一套面積達230平方米、價值上百萬元的住房和一輛2 0L的雅閣轎車。除此之外,公司還許諾根據(jù)經濟效益將給林某以豐厚的年終獎金和提成。預計林某10年的總收入可達近500萬元。
餐飲公司與林某在《聘用協(xié)議》中特別約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林某不得在聘用期內無故離職,否則承擔500萬元違約金!
隨后,餐飲公司為了讓林某更安心地工作,還把協(xié)議中約定提供的雅閣轎車換成了檔次更高的寶馬轎車。
然而,不到一年時間,林某與餐飲公司在用人問題上發(fā)生了沖突。公司要求對全國各分店廚師進行統(tǒng)一管理和調配,而林某卻希望他負責的分店的廚師都是他自己的徒弟,因為他認為自己的人更便于管理。并且,林某還認為公司在這個問題上對他不信任,進行“牽制”管理,他無法接受公司的做法。20xx年7月,林某離開了餐飲公司,到外地一家高檔餐飲公司做高層管理人員。
公司遂于當年8月30日以林某無故離職為由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林某償付違約金250萬元。
同年12月30日,當?shù)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下達了裁決書,認為林某違反協(xié)議約定,在未得到餐飲公司允許的情況下,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xù)就單方面離職,其行為已違反《勞動法》的規(guī)定和協(xié)議約定,嚴重損害了餐飲公司的利益,對其造成了經濟損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確定林某違約后,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仲裁委裁決林某以現(xiàn)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
20xx年1月10日,林某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不服,向當?shù)鼗鶎尤嗣穹ㄔ禾崞鹪V訟,請求法院撤銷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不予支付違約金250萬元和不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
隨后不久,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過審理,法院最后認為,林某與餐飲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其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現(xiàn),協(xié)議合法、有效。20xx年4月1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某于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內到餐飲公司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并在三十日內以現(xiàn)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飲公司違約金250萬元。案件受理費由林某負擔。
20xx年5月20日,林某收到了一審判決書。拿到判決書,他的心里很不平靜,盡管他曾在餐飲公司中擔任高層管理人員,但時間不到一年,自己所掙的錢遠不夠支付違約金,250萬元對他來說,如同天文數(shù)字。為此,6月3日,林某向當?shù)刂屑壏ㄔ禾崞鹆松显V。20xx年9月,中級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了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事后,法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勞動合同違約金作出規(guī)定,林某無故離職的行為不僅違反協(xié)議約定,且必將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而聘用協(xié)議中約定的違約金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受到尊重。因此,公司要求林某支付違約金25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本案中的這個廚師所獲得的工資待遇,遠遠高于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同時他擔任的職務,涉及比較重要的技術領域,那么與這個高報酬相適應的,當然就應該是高風險。承擔250萬元的違約金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同時也不違反公平的原則。
此案發(fā)生在《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前。在當時,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jù)只有《勞動法》,而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作出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長期以來受民法觀念的影響,在司法實踐中,我國一些地區(qū)認可違約金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但也有些地區(qū)認為,在勞動合同關系中,一般的勞動者屬于弱勢群體,所以法律應當側重于保護,關于普通勞動者的違約行為的違約金約定,應當考慮勞動者具體的收入,不宜規(guī)定得過高,如果規(guī)定得過高,勞動者一方有權利要求予以減少或者是予以免除。比如,20xx年2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對勞動合同違約金問題的規(guī)定是:“訂立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倍渡虾J袆趧雍贤瑮l例》的規(guī)定則完全不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況:(1)違反服務期約定的。(2)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也就是說,上述關于違約金爭議的案件,如果發(fā)生在北京的企業(yè)中,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很可能依據(jù)《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支持的違約金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林某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即30萬元,而不是250萬元;而如果本案發(fā)生在上海的企業(yè)中,則仲裁機構或法院很可能依據(jù)《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條款,認定該協(xié)議無效,進而根本不支持企業(yè)要求林某承擔違約金的請求。
由于我國各地對勞動合同違約金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關于該違約金的地方規(guī)定差異很大,從而很可能出現(xiàn)各地處理同一問題的結果不唯一性。面對這種混亂狀態(tài),擺在《勞動合同法》面前的問題是,國家應該怎樣看待違約金?違約金在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中應做怎樣的具體規(guī)定?
根據(jù)勞動合同的特點,我們認為,勞動合同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規(guī)定,如果允許違約金成為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就會對勞動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如果由當事人自行約定違約金,就等于忽視了勞動合同與其他合同的本質不同,忽略了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弱者地位。特別是在我國,勞動力長期供大于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難真正實現(xiàn),這就容易使雙方在約定違約金時,更多地體現(xiàn)用人單位意志,用高額違約金來限制勞動者的自由流動。
有關勞動合同10
甲方:株洲二中教育集團云田中學
乙方:
為加強學校宿舍管理,根據(jù)學校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負責男(女)生宿舍管理員(以下簡稱:宿管)。雙方同意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工作職責:
認真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紀律,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必須向監(jiān)管部門報告并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在工作中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言行。
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著、冷靜、不簡單粗暴。在宿舍內對有困難或有病等情況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并向值班老師報告。
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作息時間,認真登記來宿舍探訪人員情況,定時開關宿舍大門。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學生,必須持有學生科證明,方可入內。
每天早晨起床鈴響后,管理員要配合值周老師催促學生起床;每天晚上就寢前30分鐘,檢查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禁止非我校學生住宿。
每天檢查、登記各寢室學生的衛(wèi)生清掃情況,洗涮用品、鞋子、被子疊放是否整齊等,并將前一天檢查扣分情況于8:00報政教處。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財產。
對無故不起床、不上課、浪費水電、亂接電線和學生在宿舍內打架、斗毆、敲詐勒索、喝酒、吸煙等不良行為,管理員要立即制止并通知值班老師或保安。
二、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的.工作時間:從通知開學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屬于正常上班,節(jié)假日學生在校時正常上班,不得離崗。
甲方給乙方的月工資為:1300 /月
若發(fā)現(xiàn)宿舍管理人員脫崗或擅離職守,導致工作失誤或對學校產生損失,每班每人扣罰50元;因脫崗、擅離職守導致重大事件發(fā)生的,扣除當月工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若要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則應將書面報告提前30天送監(jiān)管部門,經主管校長批準后,由甲方監(jiān)管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
乙方有事須先請假,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離開。
此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方及監(jiān)管部門和財務、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男/女
戶口性質:非城鎮(zhèn)/城鎮(zhèn)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fā)展,甲、丙雙方進行人事調整,現(xiàn)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xié)議。
1、乙方原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職務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變更后,丙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領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4、丙方認可此協(xié)議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xù)計算。
5、變更協(xié)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12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yè)。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yè)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jié)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fā)。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fā)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fā)放形式為(由甲方發(fā)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fā)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xié)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fā)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fā)。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xù)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guī)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guī)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jiān)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1、甲方監(jiān)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yè)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guī)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和相應的醫(y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xié)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的規(guī)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xù)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后,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guī)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guī)定發(fā)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fā)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xù)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xié)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甲方違反法律規(guī)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xù);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y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xù)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xié)商不成或者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zhí)一份。甲方應按規(guī)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13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 原因,致使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
簽訂的 家庭居室裝飾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雙方協(xié)商后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包括:
二、合同費用結算:原合同的設計費總額為元(幣種為人民幣 )。根據(jù)乙方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和原合同中對設計費的`約定,甲方應付共計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應付未付xx元(大寫:元整),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擁有包括設計成果在內的本項目資料的著作權。甲方保留在本項目中繼續(xù)使用、深化該設計、或將設計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設計單位參考的權利。
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協(xié)議生效、原合同終止。
五、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協(xié)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有關勞動合同14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xù)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于發(fā)薪日同時發(fā)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jù)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及客戶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并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有關勞動合同15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第一條 項目來源
由于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進行1: 地形圖測量,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本協(xié)議。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內容
項目1地形圖測繪。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向乙方提交需要進行測繪的范圍界線圖。
。2) 按約定支付測繪費。
(3) 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按約定向甲方提交1: 500 地形圖成果 1 份。
(2) 乙方保證按時按質完成此項工作。
第五條 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3000.00元(大寫:叁仟元)進行項目包干。
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的 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工程的款項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時間要求
。1)自委托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完相關資料。
。2)自甲方提交完相關資料后的' 5天內。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 1 份圖紙成果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對制作的圖件和相關文字材料質量負責,如因圖件質量原因需要返工,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作經費,由于經費不及時到位導致工期延誤,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xié)議自簽訂之日生效,乙方提供正式測量成果給甲方且項目通過相關部門審查后失效。
。2)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甲乙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月 時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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