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證明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證明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人單位證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人單位證明1
xxx:
因興國(寧都)至贛縣高速公路新建工程B2標段項目建設的需要,我單位擬聘任楊紅為興國(寧都)至贛縣高速公路工程B2標段工地試驗室授權技術負責人(身份證號: ;檢測工程師證書編號: (公路)檢師GC)。聘用期為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8月10日
特此證明
贛州市交通工程試驗檢測中心
20xx年10月10日
用人單位證明2
茲有_________學校_________專業(yè)_________同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實習。
該同學的實習職位是_________
實習證明
茲有XXXX學校 同學,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XXXX實習。
實習期間,我單位指導其進行了相關業(yè)務知識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XXXX同學已經具備相關的專業(yè)技能和業(yè)務知識。
特此證明。
局項目部
(實習單位蓋章)
用人單位證明3
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自20____年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序員,至20____年__月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xié)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特此證明。
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證明4
____先生自20____年1月2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__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____年10月9日
用人單位證明5
xxxx大學xx學院:
貴校xxx系xxx專業(yè)xxxx屆本科畢業(yè)生xxx,在我單位工作實習。
特此證明!
工作表現如下:
1、該生工作期間在遵守單位的工作要求方面表現:
(A:較好B:一般C:較差)
2、該生工作期間在創(chuàng)新方面表現:
(A:較好B:一般C:較差)
3、該生工作期間在獨立完成單位交辦的任務方面表現:
(A:較好B:一般C:較差)
4、其他表現:良好
xx
xxxx年xx月xx日
用人單位證明6
××××大學:
貴校專業(yè)畢業(yè)生,學號()(本科、研究生),在我單位工作,具體崗位為。
特此證明。
單位所有制:
聯(lián)系電話:
單位聯(lián)系人:
單位地址:
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
用人單位證明7
茲有我單位員工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下列第__________項原因與本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一、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單位不續(xù)訂□職工不續(xù)訂□);
二、退休終止勞動合同;
三、企業(yè)轉制離崗退養(yǎng)終止勞動合同;
四、企業(yè)轉制準離崗退養(yǎng)終止勞動合同;
五、試用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
六、雙方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
八、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
九、客觀情況變化解除勞動合同;
十、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
十一、辭職、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二、違法、違紀、違約解除勞動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一、在填寫本證明時請詳細閱讀關于本證明的說明,并按說
明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證明8
茲證明xxx是我公司在職人員,身份證號碼xxxxx,已在我公司工作xx年,現任職xxx部門xxx職務,
公司地址:xxx
郵政編碼:x
聯(lián)系電話:xxxxxxx
特此證明!
公司(蓋財務/人事/公司章)
x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證明9
茲證明____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在____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____職務。至今為止,一年以來的'總收入約為 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
1、用人單位名稱:
2、 用人單位固定聯(lián)系電話:
3、用人單位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證明10
編號:
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條 項之 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項
之約定,雙方 于 年 月日簽訂的 年月 日起 至 年 月日止或 的勞動合同 于 年 月日(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 為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 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月日 本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云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用人單位證明11
***大學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
貴校20xx屆________________學院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專業(yè)畢業(yè)生________________被我單位錄用接收。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全稱(蓋章):
畢業(yè)生簽名:
年 月 日
附:用人單位聯(lián)系方式
單位落戶證明(范本)
區(qū)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是我司接收的社會人員,現已報到上班。因我司無集體戶,其需將戶口遷至 。
請給予辦理相關入戶手續(xù)為盼。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證明12
xxx: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學歷:
住址:
該同志被我所聘為鄉(xiāng)村醫(yī)生。
特此證明!
村衛(wèi)生所所長簽字: 年 月 日
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章)院長簽字: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證明13
學號:090xx
西安科技大學建筑與土木工程 學院:
經公司研究決定,擬同意錄用(接收)貴院 20xx 屆 土木工程 專業(yè)畢業(yè)生 王巍 為我公司員工。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
畢業(yè)生簽名: 王巍
20xx 年 5 月 6 日
用人單位聯(lián)系方式
畢業(yè)生個人信息
注: 此表因關系到畢業(yè)生入職后檔案及戶口的轉遷,請認真填寫。一式兩份,一份送招生就業(yè)處存檔,一份送系學辦存檔。
用人單位證明14
xxx:
xxxx先生自20xx年1月2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證明15
最近,某通薪粉寶寶本想趁著跳槽季節(jié)換個環(huán)境,結果沒想到原公司“拒開”離職證明,現在已鬧得不可開交。更讓他煩躁的是,因為遲遲拿不到 “ 離職證明 ”,新公司已經給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著新的工作就要 “ 泡湯 ” 了。
其實,這些跳槽的員工我們HR也要照顧其感受,我們并不是只會招人,我們更要會安撫人。
那么,關于“離職證明”又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呢?為什么會這么麻煩呢?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中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與此同時,為了避免用工風險,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時,要求勞動者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這樣,勞動者才能獲得和新單位簽約的機會。
一個新公司需要,一個原公司不愿意開,造成了上面那位通薪粉寶寶的困擾。今天小薪就以此為例來說說,當用人單位拒開離職證明的時候,你應該怎么辦呢?
▼ ▼ ▼
一、不僅要出具離職證明,還要辦理社保轉移
●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yè)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yè)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為什么要這么做呢?接著往下看~
二、不出具離職證明,要賠償
可能有很多通薪粉寶寶不知道為什么要出具離職證明,主要是便于勞動者辦理失業(yè)登記而考慮的。
●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失業(yè)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辦理失業(yè)登記。失業(yè)人員憑失業(yè)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手續(xù)。失業(yè)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yè)登記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勞動者進行失業(yè)登記的必備條件。
沒有離職證明,勞動者可能無法享受失業(yè)待遇。
三、不交接工作也必須為其開離職證明嗎?
事實上很多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是因為勞動者不配合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
那么,用人單位能否以這個理由進行抗辯?
●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從上述法律規(guī)定看,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前提條件。
因此,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未進行工作交接而拒開離職證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前拒付經濟補償金。
四、不出具離職證明如何賠償?
如用人單位不依據法律規(guī)定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可能會給勞動者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享受自主創(chuàng)業(yè)、再就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等造成阻礙,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因此,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因此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無法提出正當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
索賠的途徑有以下三種方式:
● 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 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協(xié)調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 勞動者有權向當地的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賠償之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五、勞動者主張賠償的舉證責任
1)法律雖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有賠償責任,但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也就是說,勞動者應當舉證證明存在具體損失及損失的具體金額,并且證明該損失與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存在因果關系,否則難以獲得支持。
2)有公司可能存有僥幸心理,認為員工舉證很難。其實,以下這些證據,都能證明是用人單位拒開離職證明而使勞動者遭受了損害。
● 勞動者的辭職信,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存在書面辭職的事實。
● 快遞簽收單,證明勞動者再次書面辭職的事實及與原單位已收到該辭職信的事實。
3)離職交接單則證明了勞動者從原單位離職前進行了離職交接手續(xù);勞動者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標準。
其立論的依據是: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出辭職,何來隨后的工作交接。同時,對于勞動者工資損失系因原單位拒絕出具“離職證明”而造成的事實認定。
為了證明該事實,勞動者提供了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擬證明新單位錄用了勞動者并許以月薪工資。
關于“ 離職證明 ”,通薪粉們要注意些什么呢?
1)工作交接不是開具離職證明的必要條件。企業(yè)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確離職證明的開具是離職流程中的最后環(huán)節(jié);但千萬不能寫“不交接即不開具證明”之類的明顯違法條款。
2)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yè),以及失業(yè)保險待遇而造成勞動者的損失。如勞動者因無法提供離職證明,而無法被新單位錄用或遭到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遇到惡意不交接卻強烈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者,企業(yè)可開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同時,在離職證明中客觀地載明“該員工與本單位尚未交接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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