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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優(yōu)秀
現如今,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會日常管理制度優(yōu)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學校初中部學生會受xx學校初中部德育處、校團委的領導,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全校學生活動。
第二條為了加強對xx學校初中部學生的自律管理,促進學生隊伍建設,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以便更有效地開展各項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在中堂xx學校初中部學生會。
第二章:學生會干部職責條例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干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干部,規(guī)范學生會干部隊伍的建設,特制訂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原則: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目標:學會做人、學會思考、學會合作、學會管理。
第四條機構設置
xx學校初中部學生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書長1名,紀檢部、安全部、學習宣傳部、文體部、生活部部長一名。各部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工作組,紀檢部設晨檢組、兩操檢查組、午休檢查組、集會考評組等;安全部設課間巡視組、放學秩序(走讀生路隊)檢查組等;學習宣傳部設班級文化建設檢查組(黑板報、教室布置等)、廣播站、記者站等;文體部設文娛活動組、藝術團、體育運動隊等;
生活部設衛(wèi)生監(jiān)督組、禮儀檢查組等。
職責分工
【學生會主席職責】
1、學生會主席負責制定學生會工作的學期計劃和學期總結。
2、全面管理和協調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實績要及時了解,勇于指出成員在工作中的不足,每學年末對成員進行考核。
3、組織、協調、統籌各項大型活動。
4、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工作完成的情況。
5、為各部門工作開展提供后勤服務,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分工。
6、招募、選拔學生會新成員。
【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學生會主席制定學生會工作的學期計劃和學期總結。
2、協助學生會主席管理和協調各部門工作。
3、協助學生會主席組織、協調、統籌各項大型活動。
【學生會秘書長職責】
1、每學期期末負責整理學生會工作文字、圖片資料。
2、注意收集學生會各部工作動態(tài)信息報道。
3、協助主席統籌安排學生會新成員的培訓內容。
【各部部長】
1、負責完成本部門學期各單項活動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2、按照學校布置的工作內容,結合本部門特點,開展主題鮮明,健康向上的活動。
3、負責本部門干部的招聘、安排。
4、及時了解本部門干部的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完成情況,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中的不足,并能協調干事間的關系。
5、部長應熟悉學生會工作程序,能夠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尊重其他部門工作的獨立性和工作成績,在其他部門需要幫助時,應及時給予支持。
6、按時完成正、副主席及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各部干事】
1、干事應通過嚴格招聘程序進入學生會。
2、積極主動并認真完成所在部門部長(組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3、與其他部門干事團結互助。
第三章學生會例會制度
第一條開會時間:學生會例會每周一次,如接到臨時工作任務主席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相關人員必須全部到齊。學生會全體成員大會由學生會秘書長通知。
第二條常規(guī)例會定于每周五下午第7節(jié)課(15:15—15:55)在學校電教室舉行。
第三條每次例會由學生會秘書長考勤并作詳細會議記錄。
第四條例會內容
1、由主席宣布會議議題,嚴格控制時間(30分鐘)。
2、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或組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詳細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3、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或組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4、會上各學生干部要及時、全面的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饋,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干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5、會上,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后要做相關總結,汲取經驗,指出不足,以便今后活動的開展,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于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匯總并向團委咨詢,三天內給各部部長(或組長)答復
第五條例會紀律
1、凡參會人員均要求記錄會議內容,要做到心中有數。
2、會上有問題需舉手向主席請示,經允許后方可發(fā)言;他人發(fā)言時要給予尊重。
3、開會期間,參會人員不得在下面交頭接耳,講話。
4、違反以上四條中任意一條者,主席有權對其提出口頭警告,并由秘書長記錄;被警告三次者取消全期任何評優(yōu)資格,嚴重者給予除名。
第四章學生會招聘制度
第一條每學期開學伊始,各班班主任向學生會推薦三名具備條件的學生(前任學生會干部認真負責者優(yōu)先考慮)參加學生會干部的選拔。
第二條招聘干部的基本標準: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學習成績優(yōu)良、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三條招聘步驟:參加現場競選——工作考察——學習成績、思想道德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在應聘過程中,學生會應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應聘同學如發(fā)現舞弊行為,可以匿名方式向學校初中部德育處檢舉,若檢舉屬實,德育處將公開處理。
第五條學習成績合格,在工作表現出色的干部,通過年級學生會的民主評比,列出相應的工作成績,由初中部德育處授予“優(yōu)秀學生干部”稱號。
第五章學生會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系,遇事多征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占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fā)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tài),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tài)度要端正,學習成績要優(yōu)良。
第六條學生會干部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檢討反省。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除名處理。
第七條學生會干部在進行工作時必須佩戴好?,穿好校服并掛好學生會工作牌。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對于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yōu)良的學生會干部,由學生會統一評定,于每學期期末給予一定的精神獎勵。如:授予“優(yōu)秀學生會干部”等稱號。(加分)
第二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并向秘書長遞交假條,經核實、批準后,方可請假。但同時須請部門里一位相關同學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后傳達。
第三條如學生會干部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未經批準便不出席會議者予以點名批評并實施一定的懲罰。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并不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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