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學生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接送學生管理制度1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yǎng)、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shù)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向區(qū)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jiān)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fā)現(xiàn)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qū)文教體局和區(qū)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qū)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接送學生管理制度2
為了確保乘車學生周末往返學校的安全,特制定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薄 成立學生接送車領導小組,做到有組織,有領導。
。、 正常性的開展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學生不乘拖拉機、摩托車、殘疾車和改裝、拼裝、報廢客車等運營車輛,做到文明乘車。
3、 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讓學生熟記常用交通標記和信號。
4、 每學期開學對要求乘車的同學進行填表調查,確定接送車乘車對象。
。、 及時召開乘坐接送車同學會議,以乘車路線分成若干小組,確立組長,明確各項要求。
。、 政教處同志每周輪流對乘車同學進行管理、組織活動,做好情況記載。值周組負責護送學生上車。
。、 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簽審學生接送車管理營運單。
。、 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接送車進行證件及車況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牌號碼、拉載人數(shù)、駕駛人保險情況、接送時間、路線、趟次、接送方案及協(xié)議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保、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努力做好接送車的管理工作。
接送學生管理制度3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qū)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jīng)常與學校保持聯(lián)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nóng)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對經(jīng)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jīng)路段的監(jiān)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管理制度4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guī)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jīng)班主任與家長聯(lián)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負責值日領導教師對來校接送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jīng)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在校住宿的'學生,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八、周末負責接送學生的教師和值日教師必須與學生家長做好一切交接手續(xù),方能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辦公室請假,辦公室臨時安排其他人員負責。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在接送學生途中,須按“家校交通協(xié)議書”上的條款施行。
接送學生管理制度5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wěn)地進行,根據(jù)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xié)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xié)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wěn),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jiān)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xié)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fā)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yōu)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lián)系,使家長明確監(jiān)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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