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接送制度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接送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接送制度1
1.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保障幼兒不受侵犯、傷害,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家長應確保幼兒上學和放學回家過程中的安全,執(zhí)行家長接送制度。幼兒每天的入校、離校由家長親自接送。凡委托他人接送或自行回家的幼兒家長須向學校書面說明情況。其他幼兒學校只負責送離校門口一百米的'區(qū)域。
3.幼兒放學后家長應按時到校接孩子;家長如果不能按時到校接孩子的,要提前將書面情況說明交班主任老師。
4家長如果提前送孩子上學,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幼兒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5.教師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上課、放學,家長應在校門口等待幼兒放學。放學時,家長到孩子所在班教室出示接送證并由當班教師核定無誤后再接走自己的孩子。
6.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家長和教師要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校。要教育幼兒在上學、放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嚴防壞人侵犯。
幼兒接送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保護幼兒人身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農(nóng)村中小幼兒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市范圍內(nèi)幼兒園使用校車接送幼兒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幼兒園用于專門接送幼兒入園、離園或者接送幼兒參加相關教育活動的車輛。
第三條幼兒園校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校車的車型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的5座以上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拼裝和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作校車。嚴禁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校車。
(二)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校車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安全約束裝置應當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車除正常定期檢驗外,每季度應當?shù)焦步煌ü芾聿块T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應當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校車標志。未取得校車標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兒。幼兒園新增校車或原校車使用性質發(fā)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確認手續(xù)。
校車應當保持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yè)性運輸或者其他旅客運輸業(yè)務。
(五)校車應當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四條校車駕駛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
(七)3年內(nèi)未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內(nèi)任一記分周期內(nèi)無累計記分滿12分記錄;
(九)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
第五條幼兒園聘用校車駕駛人,應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按下列程序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駕駛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登記表》,接受駕駛證情況、事故情況及違法記分情況的查詢;
(十一)駕駛人接受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記錄的查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第六條幼兒園校車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十四)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并報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shù)毓步煌ü芾聿块T報告校車行經(jīng)的路線和?康腵站點,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jīng)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十六)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nèi)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十八)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接送幼兒工作規(guī)程
(二十一)嚴格落實幼兒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車發(fā)車時刻表,按時接送幼兒上下車,如有特殊情況接送時間發(fā)生變化的,需提前電話通知家長。
(二十二)嚴格執(zhí)行幼兒接送卡制度。每車配備兩名跟車教師接送幼兒。跟車教師和司機要掛牌服務。每次交接幼兒時,教師與家長要按時轉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時必須由教師、家長共同簽字確認。校車到達幼兒園時,跟車教師要與本班教師交接并共同簽字,本班教師要電話或短信告知家長。不允許家長無卡接送幼兒。
(二十三)幼兒上下車時,一名教師在車下接應幼兒,另一名教師在車內(nèi)照顧幼兒,維持秩序。乘車途中要細心照顧每一位幼兒,并幫助幼兒系好安全帶。
(二十四)幼兒入園、離園要設定固定接送地點。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由本班教師帶到幼兒園指定地點,等候校車。入園時,跟車教師將幼兒交給本班教師,雙方簽字確認。離園時,由各班教師將幼兒交給跟車教師,雙方簽字。跟車教師點名核對確認幼兒和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發(fā)車。
(二十五)所有幼兒入園、離園時,家長要和本班教師交接簽字確認。幼兒要有專人(法定監(jiān)護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長要寫出委托書并簽字,并電話告知本班教師。受托人接送幼兒時,教師要查看家長委托書,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證件,經(jīng)教師再次電話家長確認后,受托人和教師簽字,方可交接幼兒,并短信通知家長。
(二十六)家長未送幼兒入園、未接幼兒離園時,本班教師應主動與家長聯(lián)系,了解幼兒情況。對于家長無法及時接幼兒離園的,本班教師要照看好幼兒,等待家長來園,幼兒交接后雙方簽字確認。
嚴禁將幼兒交給其他家長或讓幼兒獨處。
(二十七)加強與家長的聯(lián)系,保持通信暢通。每個幼兒家長至少留兩部聯(lián)系電話,確保教師能隨時和家長取得聯(lián)系。
第八條校車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二十八)在園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幼兒園有關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校車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務工作。
(二十九)及時提供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計劃。加強對本園自有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監(jiān)督租賃車輛的運行狀況,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員愛護車輛,督促相關人員做好消毒工作,保證車輛整潔衛(wèi)生。提醒司機和跟車教師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行車安全。
第九條班車司機崗位職責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工作期間嚴禁飲酒,行車途中盡可能保持車速平穩(wěn),不超速行駛,文明行車,確保幼兒安全。
(三十二)按照規(guī)定進行車輛衛(wèi)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開窗開門通風,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
(三十三)保證正點出車接送幼兒。無特殊情況不得改變行車路線,確保線路所有接送站點幼兒正點乘車。不準私自外借車輛,不得私自用車。
(三十四)經(jīng)常檢查保養(yǎng)車輛,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處理,不開帶病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tài),保證安全行車。
(三十五)配合跟車教師照顧好幼兒,熱情周到為幼兒及家長服務,保證幼兒乘車安全,不得發(fā)生車內(nèi)幼兒碰傷等事故。
第十條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制
(三十六)熱愛、關心每一名幼兒,對幼兒態(tài)度親切和藹。尊重家長,工作認真負責。待人熱情,有禮貌,要親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長,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家長提出的意見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執(zhí)行幼兒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儀表端正,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fā),為幼兒做表率。
(三十八)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幼兒進行上下車前檢查,檢查衣帽是否整潔、物品是否帶全;上下車時嚴格執(zhí)行登記制度,上下車后點名,嚴格執(zhí)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車過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機保持車輛平穩(wěn),車內(nèi)前后各一名教師,維持乘車秩序,及時給幼兒增減衣服,處理各種問題,保證幼兒的乘車安全。
第十一條建立校車衛(wèi)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車配備兩套座椅套,每月更換一次。車門、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車內(nèi)空氣、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噴灑消毒,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十一)保持車廂內(nèi)干凈,車內(nèi)物品要擺放整齊。收車前清理車內(nèi)的垃圾桶、掛袋等衛(wèi)生用品。車窗明亮無污跡,車身及時洗刷,保持美觀。
(四十二)每周組織行政人員對校車進行檢查,對檢查結果由司機和跟車教師簽字,檢查整改確認合格后簽字歸檔。檢查過程請家長委員會參與監(jiān)督。
幼兒接送制度3
一、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帶上接送卡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接送卡遺失要及時通知幼兒園并進行補辦。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lián)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xù)。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shù)如實地填在班級的服藥登記表上并告知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fā)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幼兒園門衛(wèi)、保安、行政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要嚴格登記并核對有效身份證件,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qū)。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nèi)逗留、玩耍。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guī)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幼兒園要根據(jù)本制度精神結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協(xié)議書,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fā)生事故,應根據(jù)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責任。
幼兒接送制度4
為保障幼兒在園安全,規(guī)范接送秩序,請各位家長嚴格遵守幼兒園接送制度。
1、幼兒在園期間,家長不可隨意到園探望;如幼兒患病或家長有特殊情況需中途接幼兒離園,門衛(wèi)見教師“簽字委托書”后準許接走幼兒。
2、幼兒進餐時間:中午11:00——12:00,下午4:40——5:30,嚴禁接送。
3、下午小班5:30分、中班5:40分、大班5:50分刷卡接孩子。特殊情況,以門衛(wèi)開門為準。進園時,文明禮讓,不擁擠,不奔跑,安靜有秩序地進入樓道。
4、接幼兒離班,及時告知老師已更換的.電話;在了解“當日活動內(nèi)容”后,在室外排隊有秩序地接走幼兒,不可隨意進入教室或住室。嚴禁幼兒在樓道內(nèi)攀爬窗臺、護欄、暖氣包、家具、高呼奔跑等危險行為。
5、入園刷門禁卡;只許一位家長接送幼兒,他人免進。入園前,家長檢查幼兒衣袋、書包,不許攜帶細小、尖銳、豆類等危險物品。
6、主動配合園醫(yī)做好晨檢,如發(fā)現(xiàn)問題服從園醫(yī)的指導和安排,幼兒發(fā)燒謝絕來園。
7、早8:00準時送幼兒入班早餐,8:30分將關閉園門不得入園。
8、入班時,家長須在本班門口親手將幼兒交給帶班教師,接受晨檢后,迅速離園,不在樓道或園內(nèi)滯留。
9、下午6:10分清園。聽到離園鈴聲后,家長迅速與孩子牽手安全離園,不在園門前滯留購物。若離班后在園戶外游戲,(或上興趣班)家長全面負責監(jiān)護幼兒安全。正確處理幼兒間的行為摩擦,做到寬容謙讓,言行舉止堪為幼兒表率。
10、如發(fā)現(xiàn)園內(nèi)有可疑人員或不安全隱患,迅速與門衛(wèi)聯(lián)系,通知相關人員,第一時間采取措施。
11、離異家庭,須固定接送人員。若原接送人員臨時不能親自來接,請用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本班教師,由受托人簽字后方可代接;如長期委托固定他人接送者,與本班教師簽委托書后執(zhí)行。
13、如接送卡消磁或丟失,當日告知本班教師,充磁或補辦。
幼兒接送制度5
幼兒入園時間:7:30——8:30
幼兒離園時間:4:10——4:50(冬春)4:30——5:00(夏秋)
1、春冬季時間從國慶節(jié)后開始執(zhí)行。夏秋季時間從五一節(jié)后開始執(zhí)行。
2、請按規(guī)定時間接送孩子,其余時間幼兒園關閉大門,沒有特殊事情不再接待家長。
3、晨間入園:請務必將孩子交到班級老師手中,帶走接送卡并妥善保管。
4、下午離園:每天由固定人員接孩子,不隨意請外人代接孩子,如確有事不能前來,請事先告知班級教師代接人的姓名與電話。
5、需要中途接孩子時,請先聯(lián)系班級老師,由老師將孩子送至大門口。家長接到孩子后,在游戲場地活動時,必須加強孩子的安全保護,不要任孩子自由玩耍,要時刻讓孩子在您的.視線之中。不讓孩子在校車行駛軌道上玩耍。建議家長接到孩子后不要在園內(nèi)逗留太久,5:00前自覺離園。離園出門時,牽好孩子手,以免發(fā)生意外。
6、教育幼兒注意樓道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跳躍、一步一步穩(wěn)穩(wěn)地走;不將樓梯當滑梯,避免摔傷。
7、所有園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nèi),不能停放在園大門口。
8、如有遺失接送卡,必須立即通知班級老師并寫遺失報告交園長辦公室備案。
幼兒接送制度6
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樂的成長,愉快的學習,保證幼兒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園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長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查看幼兒口袋,如發(fā)現(xiàn)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并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并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師,將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征、衣著與孩子關系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并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fā)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fā)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時,老師、保育員要在一旁保護,指導幼兒正確的方法玩耍,切忌遠離幼兒聊天、說話、玩手機等,以免孩子發(fā)生危險.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輪流進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著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還得照顧旁邊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發(fā)生碰撞。
九、要求幼兒活動時,不得瘋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經(jīng)許可,家長不得隨意進園,幼兒進餐時間謝絕家長接孩子。
十一、離園時間:夏季:5:00放學;冬季:4:00放學。每周五或是遇節(jié)期放假,均提前1小時放學,以便老師召開每周教研學習會。
幼兒接送制度7
為了使幼兒高高興興入園、安安全全到家,本園特制定以下接送制度:
一、入園時間:8:00 —— 9:00
離園時間;夏秋季17:00,春冬季16:30
二、接送幼兒的家長需固定一到二人,方便園方辨認。
三、家長有事需其他人代接時,代接人需說明與幼兒及家長的關系,待教師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確認無誤后方可帶幼兒離園。
四、幼兒園遇陌生人或離異家長來園接幼兒的,陌生人或離異家長需提供身份證,說明與幼兒關系,并待教師與家長取得電話聯(lián)系允許后,方可帶幼兒離園。未經(jīng)允許一律不得放人。
五、門衛(wèi)、帶班教師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走幼兒。
六、門衛(wèi)、帶班教師若遇到家長對接送制度有異議,要耐心說明,堅持原則。
七、為了確保幼兒在園的`正常生活秩序,家長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接送幼兒。若有特使情況不能準時來園接孩子的,需電話告知帶班教師。
八、早上接待幼兒進園時,需細心的晨間檢查,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tài)及清潔衛(wèi)生狀況,發(fā)現(xiàn)有毛病應及時告知家長。
幼兒接送制度8
一、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文件和會議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切實擔負起監(jiān)護人的`監(jiān)護職責,教育好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平時注意上學、放學、節(jié)假日、假期的各類安全活動。
三、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接園家長或監(jiān)護人必須持幼兒接送卡方可接園。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跟本班教師聯(lián)系。幼兒入園或離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應是年滿18周歲的正常人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親戚或精神異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將委托人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知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xù)。孩子來園、離園路上及在非教學活動的一切園外安全責任均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四、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幼兒園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名、用量、次數(shù)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師。為安全起見,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必須將孩子親自交給本班或值班教師,以防意外事件發(fā)生。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等原因,應及時向本班教師請假。
五、為了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校門,嚴防社會不法分子進入園區(qū),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六、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時來接幼兒回家,禁止幼兒在園內(nèi)、園外逗留、玩耍,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七、嚴禁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guī)范的交通工具和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等非客運車輛以及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幼兒。
八、幼兒園要根據(jù)本制度精神結合本園實際,與每個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訂幼兒安全接送,嚴格履行本制度各項條款,做好本職工作,若發(fā)生事故,應根據(jù)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責任。
幼兒接送制度9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yǎng),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隨時準備執(zhí)行任務。
二、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fā)生。
三、節(jié)約燃料,做好行車記錄,行車途中接聽電話應帶耳塞。
四、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xié)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五、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安排的其他任務。
幼兒接送制度10
為了保障新東方幼兒園師生的人身安全,落實幼教集團有關安全工作會議的.規(guī)章,根據(jù)新東方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項規(guī)定,望有關人員堅決落實,執(zhí)行到位。
一、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30--8:30下午5:20--6:00為幼兒園接送幼兒時間,門衛(wèi)必須在門口執(zhí)勤,穿工作服帶袖章。
二、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晚17:00為非正常接送幼兒時間,送孩子的家長可直接進入,其他情況(如:家長接幼兒、外來參觀家長、主管部門視察、幼兒園相關業(yè)務、后勤供給等事宜),統(tǒng)一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1、門衛(wèi)詢問來客詳情后,在傳達室詳細填寫來客登記表。
2、門衛(wèi)通知相關部門到傳達室接待,辦公室--劉創(chuàng),保研室--李真,園長室--柳海水(來訪人員必須由本園工作人員引領入園)
3、下午17:00--17:20為幼兒園班級的離園準備時間,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接幼兒,不允許來客進入。如果特殊情況,家長需在17:00之前到幼兒園接幼兒或者辦理相關事宜。
4、每晚19:30值班門衛(wèi)自五樓開始依次巡查各樓層及各房間,關消毒燈鎖教室門,21:30鎖廳門及幼兒園大門,所有人禁止出入。
5、周一至周五9:00--17:20為幼兒在園教育教學時間,如有家長需入園(比如送衣服、書包、書本、藥品、蛋糕等),家長在傳達室登記注明后交給門衛(wèi),由門衛(wèi)及時電話通知相關教師,到傳達室領取或與家長交流。
三、未盡事宜再作補充。
四、此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歸新東方幼兒園所有。
幼兒接送制度11
為保證幼兒、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學校接孩子。
一、幼兒園在新生進校時給每個家庭發(fā)放兩張接送卡,加蓋學校公章為有效卡。"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學校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進校,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門衛(wèi)人員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學校遇到未持卡的學生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四、學校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五、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學生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
七、靜校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六條執(zhí)行。
幼兒接送制度12
一、早上7:20—8:30為晨檢時間,下午15:30—17:00為離園時間。為方便少數(shù)家長,離園時間可適當延長。
二、陌生人或家長未交待的人來接孩子,不允許將孩子接走,必須與家長聯(lián)系,證實清楚方可將孩子接走。
三、對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員,不準放入園,且堅決不允許接走幼兒。
四、如果接送有變的家長,須與我園老師取得聯(lián)系。
五、此制度必須嚴格執(zhí)行。
接送車接送制度如下: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路線及各班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shù)。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tài)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diào)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系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nèi)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兒上車后,晚上發(fā)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并做好記錄。
六、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nèi)發(fā)生的問題。
七、幼兒必須交到家長的手中,如沒家長接送,直接由接送車帶回幼兒園。
幼兒接送制度13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保證幼兒的人生安全,特制定幼兒園幼兒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幼兒園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guī)、政策、文件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二、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要按照幼兒園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陪送孩子準時入園和離園。孩子來園前、離園后路上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負責。
三、幼兒園實行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接送孩子時,應自覺使用電子晨檢卡刷卡入園,忘帶卡者必須在門衛(wèi)室做好登記。
四、家長每天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nèi)玩耍,以防意外發(fā)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五、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fā)現(xiàn)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您
六、孩子早晨來園時應接受保健老師晨檢,如有需要喂藥者,請將藥物當面交與保健老師,注明用法、用量,填寫喂藥委托單,并請家長簽名。
七、孩子原則上應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 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并請家長提前聯(lián)系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方可領走孩子。
八、一般情況下,家長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向教師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shù)。
九、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fā)生,放學后禁止幼兒在園內(nèi)逗留、玩耍。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十、接送時段請家長在園門口按標志規(guī)范停車,嚴禁幼兒家長或監(jiān)護人使用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不規(guī)范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十一、幼兒接送時間,門衛(wèi)及值班人員要立足崗位,嚴密管好進出人員,預防家長之間或家長和老師進行交談時,幼兒擅自跑出大門。
十二、幼兒園門衛(wèi)保安要認真履行安全保衛(wèi)職責,外來人員進出要嚴格詢問登記,嚴防社會不法分子和閑雜人員進入幼兒園冒領幼兒。
幼兒接送制度14
1、家長按照規(guī)定時間準時接送幼兒:
入園時間:7:30——8:30,晨檢后請送到教室門口,交于班主任老師手中;
離園時間:16:00——17:00放學。
2、家長接送幼兒時,請注意保護公共衛(wèi)生,愛護幼兒園公共財產(chǎn),成為孩子的表率。
3、接送幼兒時,請家長注意儀表整潔,請勿穿睡衣和拖鞋入園。
4、幼兒園內(nèi)家長請勿吸煙。
5、為保護幼兒安全,請由幼兒的`監(jiān)護人接送,如請別人接送,事先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
6、如遇偶然請別人代領,請事先當面與班主任老師說明,否則將不能領。
7、自備車送幼兒入園的家長放慢速度,車輛請勿進入園區(qū),確保幼兒園所有孩子的安全。
幼兒接送制度15
為進一步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全面落實幼兒接送安全,我園于“五.一”節(jié)之后對幼兒來園、離園做以下調(diào)整。
一、來園
早晨,各班教師在幼兒園大門口接待幼兒,衛(wèi)生保健老師負責集體晨檢,請家長自覺排隊,與本班教師做好交接即可離園。幼兒晨檢后自主進班,大門口和走廊拐角處均有值班教師,確保幼兒安全。
二、離園
小班離園時間為下午4:40,中班為下午4:45,大班為下午4:50,請家長根據(jù)所在班級按指示標志,聽從值班人員安排自覺排隊,如有事晚來請在4:55之后有序排隊接幼兒;如有特殊情況錯過集體離園時間需晚接,請?zhí)崆芭c班內(nèi)教師聯(lián)系。
雙周周五下午拿被褥及單周周一送被褥時,家長可以進班,除此之外均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
【幼兒接送制度】相關文章:
幼兒家長接送制度03-05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09-21
幼兒園接送制度06-06
(薦)幼兒園接送制度06-06
幼兒園校車接送制度07-21
幼兒接送管理制度03-27
幼兒園校車接送制度03-25
幼兒園家長接送制度11-17
幼兒園幼兒接送制度15篇06-01
接送學生制度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