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現(xiàn)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加強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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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食堂使用的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學生應按時由家長接送到學校、離開學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家長未能按時接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所發(fā)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2、科任輔導老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微課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學生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學校。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4、學生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5、教室、樓梯間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
6、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準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學生如有特殊病史,應向學校班主任報告,不得隱瞞;加胁灰诉M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學生,應告知班主任,培訓班進行備案并讓有關科任課教師知曉。
8、在學校學習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9、學生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班主任及學校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10、提高食品衛(wèi)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11、遵守用電、用火規(guī)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氣設備。學生不得抽煙、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入學校。
12、當與他人發(fā)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學校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生家長來校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3、在學校學習期間不要隨便走出培訓班,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老師說明。如果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后果由學員及家長自負責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禁止帶社會人員來校,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14、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
15、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隨便搬動課桌、椅。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證學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進行,確保食堂員工及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及燃氣報警裝置。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到發(fā)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迅速有效的'處理。
2、食堂的燃氣使用必須專人負責開關,應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每餐下班前應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廚房人員上班前應先檢查煤氣有無漏氣情況,不要急著開燈,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發(fā)現(xiàn)漏氣或有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氣前,應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才能點著火種,才能打開爐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使煤氣完全燃燒。
5、煤氣設施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不準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為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保持設施清潔干凈、通風透氣。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有無龜裂、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fā)現(xiàn)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并維修或更換。
7、煤氣供應商必須有資質,并簽訂供氣合同。儲氣鋼瓶必須有檢驗合格標記,才可以使用。
8、煤氣一旦發(fā)生失火,千萬不要驚慌,應及時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及時疏散人群,保護人身安全,盡量減少損失。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保證師生的身心健康,預防各種傳染病的發(fā)生和傳播,制定機構衛(wèi)生制度。
一、培養(yǎng)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行為習慣
1、要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guī)律,勞逸結合,積極鍛煉,保證充分休息,吃好三餐,特別要吃好早、午餐,增強身體抵抗力。
2、講究個人衛(wèi)生,早晚刷牙,勤換衣物,勤洗手、洗澡,勤理發(fā),勤剪指甲。這里特別強調指甲是藏污納垢的好地方,長指甲還是一把利器,一不小心就會傷了別人,今年已發(fā)生多起指甲傷人事件,提醒各位同學回去后檢查自己的指甲剪好了沒有,各任課老師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3、不喝生水,不吃不潔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但我發(fā)現(xiàn)還有個別同學很不講衛(wèi)生,垃圾隨地扔,這是很不衛(wèi)生的。我們應該倡導“人人講衛(wèi)生,撿起地上每一張紙”。
4、堅持自帶飲水杯,常某某。
5、做好室內外衛(wèi)生,保證教室的空氣流通。體質較弱者最好接種疫苗,預防感染性疾病。
二、學生如有發(fā)現(xiàn)下列癥狀應立即報告老師,并及時就診。
1、發(fā)熱、頭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咳膿痰、痰中帶血等癥狀,應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的簡要隔離措施,如向老師要求提供一個口罩。
2、出現(xiàn)腹痛、腹瀉、嘔吐、食欲不振等癥狀。
3、手腳、頭皮、軀干出現(xiàn)水皰或疹子,皮膚搔癢。
4、眼睛紅腫、流淚、怕光、分泌物增多。
5、曾被犬、貓及其他動物舔、咬傷,對聲、光、風等敏感,出現(xiàn)“恐水怕風”現(xiàn)象。
6、其他自己感覺明顯異常或身體不適。
三、出現(xiàn)疫情及時報告
1、學生在校內感到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聽從老師安排,不能隱瞞病情。
2、學生在家中患病,應及時就診,學生家長應將學生將病情通知老師。
3、老師發(fā)現(xiàn)學生有傳染病疫情或請假人數(shù)突然增多,及時報告校醫(yī),配合機構做好預防傳染病的工作。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xiàn)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與70度。尤其應注意易引起食品中毒的'海水產品、四季豆、大塊肉禽食品等。
3.熟制品應盡可能現(xiàn)燒現(xiàn)吃,在烹飪后至食品前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存放。烹調后的食品要保潔存放,并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放置。
4.燒煮、出菜流程合理,無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容器有明顯標記,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潔存放。
5.盛裝調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定期清洗消毒,無油污。調料內無異物。
6.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7.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8.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和機構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準把學員趕出教室。
3、規(guī)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fā)現(xiàn)學員無故缺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員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qū)負責人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員課間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員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將學員趕出教室、機構。
2、教育學員遵守機構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4、經常檢查我機構附近的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認真執(zhí)行《消防監(jiān)督條例》,確保機構財產和全體職工及學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2、消防負責人應定期對機構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維修、安裝、裝修、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有專人專業(yè)電工施工,嚴格
4、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yǎng)。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意挪動和損壞。對違紀者要追究責任。
5、發(fā)生火災、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任報警及積極參與滅火救災工作。
6、職工和學員不得在工作場地、宿舍等處隨意安裝電器插座、拉線或使用電器設備。
五、學員安全管理制度
1、學員應按時由家長接送到機構、離開機構,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家長未能按時接送,學員在上學、放學途中所發(fā)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2、輔導老師必須向學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格遵守微課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學員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機構。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4、學員不準攀爬圍墻、欄桿、陽臺、建筑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5、教師里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
6、學員如有特殊病史,應向老師報告,不得隱瞞。
7、在輔導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8、學員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9、遵守用電、用火規(guī)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器設備。學員不得在校內抽煙、玩火。嚴禁學員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構。
10、當與他人發(fā)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員家長來機構要文明,不得大聲喧嘩,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1、在學習期間不要隨便走出培訓班,遇有急事應向老師說明。如果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后果由學員及家長自負責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機構。禁止帶社會人員來班級,造成不良后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12、學員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不準隨便搬動課桌、椅子。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食堂從業(yè)人員要積極參加各種政治學習、會議和集體活動,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努力鉆研業(yè)務知識和營養(yǎng)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2.食堂從業(yè)人員要有健康的'身體,很強的責任心。學期初簽定聘任合同,一年一聘。
3.食堂從業(yè)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每年到衛(wèi)生防疫部門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fā)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4.食堂從業(yè)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5.從業(yè)人員平時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切菜、燒菜和打飯、打菜時應戴上口罩。
6、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fā)、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
7. 注意節(jié)約水、電、液化氣,杜絕跑、冒、滴、漏發(fā)生,對炊事器械要認真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確保人員安全和機械設備正常運轉。
8.全體食堂從業(yè)人員要增強時間觀念,按時上下班,管理人員要認真遵守學校的坐班制度。嚴格遵守病事假請假制度。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xiàn)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tǒng)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yè)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qū)域施工或長期作業(yè)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guī),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guī)。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yè)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fā)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yè)環(huán)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yè)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公司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yè)負責人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yè)負責人是企業(yè)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yè)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guī)、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yè)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jié),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yè)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xiàn)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學校安全關系師生終身,關系家家幸福,關系社會穩(wěn)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jié)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fā)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yǎng)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俜艑W后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志。
、趯W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坌葒澜麑W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jiān)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xiàn)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tǒng)一指揮,一旦違規(guī)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wèi)教師要加強安全防范。體育教師嚴格執(zhí)行《體育課堂常規(guī)》防患于未然。衛(wèi)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wèi)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fā)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于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xiàn)情況及時報警。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崗位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tǒng)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方案、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崗位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上,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qū)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qū)域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微機室、語音室、實驗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高壓鍋爐、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危險地段、校內外住宿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校內人群集中場所和建筑工地作為檢查重點。
8、班主任加強對學生早、午、晚到校時間的按時”三查“,任課教師課前對本節(jié)上課學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學生未按時到校要立即報告班主任或學校,以便通知家長或追蹤去向。
9、校外住宿生宿舍實行領導包片、教師包人、定期檢查、及時將校方難以解決的隱患報告當?shù)嘏沙鏊埱蠼鉀Q。
10、對基建工程檢查,要審察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是否標準。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如一旦發(fā)生食物中毒,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疾控中心、衛(wèi)生執(zhí)法監(jiān)督所、教育部門、當?shù)卣畢R報,報告中毒情況、發(fā)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shù)等。
3、全力保持穩(wěn)定,全體教職工統(tǒng)一認識、統(tǒng)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shù)嘏沙鏊鶊蟾妗?/p>
4、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fā)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yī)院、醫(y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y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5、負責人應保護好現(xiàn)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xiàn)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教育部門、衛(wèi)生執(zhí)法監(jiān)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員工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guī),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fā)現(xiàn)火警應立即向保衛(wèi)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臺燈、電爐、電燙斗、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guī)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學校公用房屋室內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九條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確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別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第十條學校統(tǒng)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丟失。
第十一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學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guī)定處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安全關系師生終身,關系家家幸福,關系社會穩(wěn)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jié)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fā)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yǎng)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俜艑W后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志。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坌葒澜麑W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jiān)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xiàn)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tǒng)一指揮,一旦違規(guī)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wèi)教師要加強安全防范。體育教師嚴格執(zhí)行《體育課堂常規(guī)》防患于未然。衛(wèi)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wèi)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fā)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于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后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xiàn)情況及時報警。
為加強安全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我校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職責管理:
學校安全工作應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多方配合、責任到人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全責的管理制度。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指導、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并對發(fā)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予以協(xié)調、解決。
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體教職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校長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法制觀念,熟練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規(guī)定,熟悉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措施和審批權限;根據地域、環(huán)境、季節(jié)變化,定期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隱患,積極防范事故發(fā)生并妥善處置突發(fā)性事故。
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規(guī)定,認真履行安全教育職責,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學生和自身的合法權益;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申報制度、處理突發(fā)事故的方法,以及緊急狀態(tài)下組織學生自救自護的辦法,具備分辨安全、危險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教育應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衛(wèi)生安全教育;(四)用電安全教育;
(五)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六)體育運動安全教育; (七)網絡安全教育;(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培養(yǎng)、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重視加強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
根據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教育遞進層次。
1、預備年級安全教育應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
2、初一、初二年級安全教育應使學生自覺遵守安全法規(guī),保護公共安全設施;熟悉、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危險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分廠安全培訓管理,確保安全培訓質量和培訓時間,促進安全長效發(fā)展,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員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控股【20xx】102號)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培訓教育以“從零開始,向零奮斗”的安全理念為指導,落實“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學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斷創(chuàng)新培訓方式,力求培訓實效。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新工人、一般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進行的培訓活動。
第二章培訓組織及培訓范圍
第四條成立燒堿分廠安全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分廠安全培訓教育和培訓效果考核工作。
組長:副廠長
成員:安全員、設備管理員、工藝管理員、各工段長、維修班長
第五條培訓范圍
1、新工人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廠部、工段、班組),三級教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72小時,各級培訓結束后必須進行考試。全部培訓考試合格的,發(fā)給上崗證,未取得上崗證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2、轉崗、復工人員培訓。轉崗培訓一般不能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的,方能進入新的崗位。離崗時間超過6個月的,須重新進行崗前三級教育。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政府有關部門安全培訓,取得特殊工種作業(yè)證。
5、一般從業(yè)人員的經常性安全培訓。
第三章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
第六條培訓內容:不同的培訓對象進行不同內容的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的培訓內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識培訓教育; 2、安全生產及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公司及分廠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論等;
3、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職業(yè)危害因素預防等; 5、事故應急處置及避險方法;
6、其他專項知識教育。第七條教育培訓形式。
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帖、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等
第四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八條按照一人一檔的標準建立健全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員工基本信息卡片、經常性培訓教育卡片、崗前三級教育卡片轉崗培訓卡片、復崗人員教育卡片、特殊工種作業(yè)證復印件、考試卷、考試成績表等。
第九條培訓檔案材料包括培訓計劃、培訓需求分析、培訓記錄及效果評價、培訓參加人員簽名冊、教材(或培訓課件)、培訓總結等。
第十條培訓檔案由分廠安全員負責管理。
第五章培訓計劃及考核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包括年、月度計劃,年度計劃于上年的12月20日前完成,月度計劃于上月的29日前完成。
第十二條安全知識技能考試每半年進行一次,年底考試成績作為上崗證年審的主要依據,不及格的不得通過上崗證年審,須重新補考補考不及格的,待崗參加安全培訓班。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與公司有關規(guī)定抵觸的,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
1、經常性安全培訓制度
2、調整崗位安全培訓制度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絡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wèi)、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嚴格管理,規(guī)范使用。
9、學校應當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或衛(wèi)生老師要定期組織食品衛(wèi)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wèi)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wèi)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要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應當按照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做到衛(wèi)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能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要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要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學校和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匯總一次檢查情況并報學校領導。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熱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藥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沖、五保潔。
3.餐具消毒應做到下列要求:
熱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鐘。
遠紅外120度℃,15~20分鐘。
4.消毒完畢的`餐具、茶具等應立即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污染。
4 5.廚房內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內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內進行消毒,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縣民辦教育事業(yè)規(guī)范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xx)80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意見》(陜政辦發(fā)〔20xx〕122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是指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縣行政區(qū)城內面向中小學、幼兒園、適齡兒童舉辦的不具備學歷教育資格的教育培訓機構。本辦法未作規(guī)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其他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培訓機構的規(guī)劃、審批、管理、督查和評估等工作,未取得縣教育局頒發(fā)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招生從事培訓活動。
第四條 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保證教育質量。必須有規(guī)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yè)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第五條 培訓機構應有明確的辦學方向、辦學宗旨和培養(yǎng)目標,應遵循教育規(guī)律。鼓勵發(fā)展以培養(yǎng)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guī)范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第二章 設置條件和標準
第六條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個人辦學,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國家機關現(xiàn)職工作人員不得舉辦培訓機構:
第七條 聯(lián)合舉辦培訓機構,應簽訂聯(lián)合辦學協(xié)議,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第八條 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有合法、穩(wěn)定的經費來源。注冊實繳資金不少于30萬元人民幣。培訓機構要將銀行賬戶報教育局備案。實行銀行轉賬繳納學費、辦學風險危機預警和干預機制,防范辦學資金體外循環(huán)、被抽逃和挪用。
2. 培訓機構要設置在安全的區(qū)域內,周圍無污染源,無危險和安全隱患,要有與辦學規(guī)模相適應的穩(wěn)定、集中、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不得在煙花爆竹店、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100米以內選址。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室內同一培訓時間段內生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每班人數(shù)不超過45人。租賃校舍的,租期不少于3年。
培訓機構辦學場地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huán)保、衛(wèi)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guī)定要求,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教學用房必須具有安全性,樓房居民住宅、簡易建筑、危房、旅館(飯店、舞廳)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其他不適于教學活動的場所不得作為教學用房。舉辦者應當提供由縣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見和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相關手續(xù)。
3. 有與辦學范圍和規(guī)模相適應的教學設施設備,有一定數(shù)量和種類的圖書、雜志、報刊等資料。
4. 有能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思想品德好、熟悉教育教學工作、有組織管理能力的管理隊伍。
校長須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校長不得同時兼任兩個及兩個以上培訓機構的校長。
專職管理人員人數(shù)要與辦學層次、辦學范圍、辦學規(guī)模相適應,原則上不得少于3人,其他單位在職人員不得作為培訓機構的專職管理人員。
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且必須具有相應的會計從業(yè)資格。
5. 有一定數(shù)量與培訓項目和辦學規(guī)模相適應相對穩(wěn)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或未退休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xié)議。不得招聘與其他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尚未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教職工。
聘請外籍人員作為教師或管理人員的培訓機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資格證》,相關人員取得《外國專家證》,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6. 有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組成;組成人數(shù)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shù),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國家機關現(xiàn)職工作人員不得擔任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成員。
7. 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和教材。
第三章 申請和審批
第九條 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先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置”手續(xù),然后到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xù)。教育局審批的培訓機構,一律冠名為“x××培訓學!被颉啊罼X培訓中心”,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軍隊”、“司法”“全國”“世界”“全球”等字號。
第十條 培訓機構的注冊地必須和辦學場所、學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第十一條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辦報告及可行性論證、舉辦者、辦學范圍、辦學規(guī)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3. 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或團體的法人批件或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公民個人舉辦的須提供個人簡歷、學歷證明、住址、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征信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等材料)。
4. 擬開設專業(yè)或培訓項目的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5. 辦學出資證明(經社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注冊資金驗資報告)。
6. 校長(負責人)簡歷及學歷、職稱身份證復印件,教師的學歷、職稱復印件,會計、出納的會計從業(yè)資格書復印件。
7. 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并提交決策機構第一次會議紀要,紀要內容應包括:設立教育機構名稱、辦學場所、辦學范圍、辦學形式、資金來源、學校法定代表人、校長人選等重大事項,參加會議人員應在紀要上簽名。
8. 培訓機構章程,章程內容主要包指:學校名稱、地址;辦學宗旨、規(guī)模、層次、形式;辦學資產來源、數(shù)額、性質;學校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guī)則、權利和義務;學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和責任;校長的權利和職責;學校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學校有關分立、合并、變更、終止等處理;章程修改程序等。
聯(lián)合舉辦的培訓機構,章程中應明確各方出資數(shù)額和方式、權利和義務、退出的條件和程序等。
9.辦學場地證明,包括建筑平面圖、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xié)議(載明租賃面積、期限、租金計算和交付方式等)的原件、復印件及校舍安全鑒定證明。
10. 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
11. 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聯(lián)合辦學協(xié)議書等)。
第十二條 教育局收到舉辦者提交的辦學申請報告等材料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 受理。舉辦者向教育局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齊備的材料后,由教育局發(fā)給培訓機構審批受理單和《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表》。
2. 審核,先由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對辦學場地進行實地考察,出具房屋安全意見書,并在《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表》上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再由教育局根據城建部門的審核意見和培訓機構設置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對辦學場所進行實地察看。
3. 評議,由教育局負責組織有關業(yè)務人員對培訓項目進行論證,并提出論證意見。
4. 決定。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由局務會作出批準與否的書面決定,并送達申請人。經批準同意辦學的培訓機構,由教育局發(fā)給《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xù)、未經教育局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舉辦培訓機構。已經開辦但未履行申報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xù)或未達到舉辦標準的培訓機構,由教育局責令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限期整改完善條件,達到設置標準后,補辦有關手續(xù)。
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責令停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教育,公安、工商、消防、食藥、物價等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依法取締。非法辦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舉辦者、辦學者承擔。
第十四條 舉辦者停辦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辦培訓機構,應在停辦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請,辦理注銷及相關手續(xù),教育局審核后及時下發(fā)停辦通知文件,并向社會公告。
未經教育局核準同意,舉辦者不得隨意停辦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等事項,依照申辦程序,報審批機關及相關部門核準后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變更登記。培訓機構未經核準私自變更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等,教育局要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第四章 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后,登記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下同),并及時到縣民政、稅務等部門辦理登記相關手續(xù)后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準,應當按標準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終止培訓活動,并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培訓機構應將《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等證件的正本及收費、退費標準和辦法在顯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條 培訓機構開展教學活動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未經教育局批準,任何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yè)務。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準,未經教育局審批,培訓機構不得設置分校,不得設置教學點;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第十八條 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qū))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shù)刂行W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yè);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第十九條 培訓機構應當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圍內招生辦學,并不得將招生和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
第二十條 嚴格執(zhí)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guī)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教育局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探索通過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余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jiān)管。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對于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單項培訓項目收費達到1000元以上(含),并且教學時間累計達到7天(或56課時)及以上的,應當與學員(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培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師資,證書、收費、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培訓機構發(fā)布招生廣告和簡章,應填寫《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招生廣告(簡章)備案表》,在發(fā)布前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監(jiān)督。培訓機構發(fā)布的招生廣告和簡章應與向審批機關審查備案的材料相一致。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客觀、真實、準確,載明學校全稱、學校性質、培訓項目、培養(yǎng)目標、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址,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要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提高培訓質量,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第二十二條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yè)成績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要切實加強對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jiān)管,堅持誰審批誰監(jiān)管、誰主管誰監(jiān)管,防止重審批輕監(jiān)管,健全監(jiān)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監(jiān)管隊伍建設。教育局負責查處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法經營的機構,并在做好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格及培訓行為的監(jiān)管工作,牽頭組織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zhí)法;市場監(jiān)管部門重點做好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等方面的監(jiān)管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點做好職業(yè)培訓機構未經批準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的監(jiān)管工作;工商、稅務、民政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違反相關登記管理規(guī)定的監(jiān)管工作;公安、消防、衛(wèi)生、食品監(jiān)管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衛(wèi)生、食品條件保障的監(jiān)管工作;電信、文廣等部門在本縣范圍
內配合教育局做好線上教育監(jiān)管工作。
第二十四條 教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辦學行為要求和登記管理有關規(guī)定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fā)現(xiàn)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guī)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教育網站上公布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并根據日常監(jiān)管和年檢、年度報告公示情況及時更新。根據培訓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負面清單。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培訓機構,應當及時將其從白名單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準登記、違法違規(guī)舉辦的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
第五章 變 更
第二十六條 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由原舉辦者提出申請,經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并進行財務清算,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原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變更舉辦者的報告; 2.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3. 變更后的舉辦者的資質證明材料; 4. 股權轉讓協(xié)議;
5. 股權變更前培訓機構的審計報告和股權交割后的驗資報告; 6. 修改后的章程;
7.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ǘ┳兏鼨C構名稱、培訓類型、培訓范圍。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變更辦學類型、辦學范圍需提交與之相關的資質證明材料(包括設施設備、師資、教學計劃等);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ㄈ┳兏ǘù砣。由培訓機構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 3. 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四)變更校長。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任校長簡歷及資格證明;
3. 原校長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ㄎ澹┳兏缘刂。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備案。經審查并實地察看后,審批機關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第二十七條 凡變更項目的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辦學許可證副本,記錄變更事項;如需要可更換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 培訓機構的分立、合并、終止程序及處置辦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章 違規(guī)處理
第二十九條 (一)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
1. 不按規(guī)定辦理招生廣告(簡章)備案手續(xù)的;
2. 將招生、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 3. 不按規(guī)定簽訂培訓合同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教育服務的; 4. 收費項目、標準不備案或不向社會公示的; 5. 不按規(guī)定向學員退費的;
6. 發(fā)生變更事項后不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的。
。ǘ┡嘤枡C構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節(jié)嚴重的,由教育局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1. 發(fā)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shù)模?2. 擅自改變培訓機構名稱、培訓范圍的; 3. 抽逃注冊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4.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5.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第三十條 培訓機構因舉辦者違法違規(guī)行為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其舉辦者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辦學。
第三十一條 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擅自舉辦培訓機構的,由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辦學條件的,補辦審批手續(xù);如舉辦者不補辦審批手續(xù)或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縣政府建立由教育局牽頭,工商、消防、公安、稅務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法予以取締。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從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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