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第三條各車間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第四條各車間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刻通知安監(jiān)部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五條公司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第六條公司應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條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
第八條在安全狀況下,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消防安全設施及其附件和線路。因檢修、建筑裝修和改造確需移動、更換消防安全設施時,必須事先向所在部門及安監(jiān)部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施工?⒐ず蟊仨氊撠煂⑾腊踩O施恢復原狀。
第九條在公司、車間運輸與搬運物資及安裝改造過程中,應注意周圍消防安全設施,以免碰撞損壞。如因不慎損壞了消防安全設施,應及時報告公司安監(jiān)部。負責管轄的'部門、車間有權要求損壞方恢復原狀或進行賠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消防安全設施周圍,嚴禁堆放各類物品。
第十一條消防報警探頭下方80㎝內,嚴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條嚴禁在消防管網和噴淋頭上吊掛雜物及景片等物品。第十三條自動消防設施的操控設施周圍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進行遮擋或堵塞。
第十四條嚴禁用熱源、發(fā)煙物品靠近報警探頭、噴淋系統(tǒng)等自動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嚴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圍停放車輛和擺放物品。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yè)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條 公司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tǒng),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公司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第五條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第六條 公司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fā)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八條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為: (一)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側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jù)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九條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第十條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一條 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定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二條 倉庫防火管理:
(一)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暢通。
(二)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_L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三)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CTTI a (四)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六)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第十三條 廚房防火管理:
(一)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fā)現(xiàn)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二)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jiān)管工作。
(三)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五)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六)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fā)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七)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fā)現(xiàn)燃氣外泄時,要采取
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八)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九)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fā)現(xiàn)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十)對安全部門配置于姍氣使用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員消防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同時,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五條 消防責任領導崗位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二)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四)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人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tài),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七)根據(jù)各部門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xiàn)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xié)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九)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十六條 如條件允許,應設立消防控制中心,該中心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七)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十七條 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進人公司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guī)作業(yè),發(fā)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規(guī)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從而提高消防觀念,鍛煉消防技能。
第十八條 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
(一)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五)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九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人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jù)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二十一條 堅決杜絕火災隱患,一經發(fā)現(xiàn),要及時作出整改,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一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妗?/p>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二)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三)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二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二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五)滅火預案。
第二十六條 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xiàn)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必要時把消防工作列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jù)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jù)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日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8、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三)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單位對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消防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規(guī)章、程序、辦法、措施的總稱;是全體員工在生產經營、技術活動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guī)范和準則。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生產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
單位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相應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制度是為了滿足單位消防安全的客觀需要。建立起反映單位特點,反映單位的合理組織生產,反映單位內部上下左右聯(lián)系和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的關系,反映消防工作自身規(guī)律,規(guī)定消防安全具體內容、程序、辦法等規(guī)章制度來約束職工的行動。使他們在生產、經營和消防安全活動中有所遵循,從而實現(xiàn)單位消防工作的科學管理,消除工作中的混亂現(xiàn)象。保證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保證單位的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種類和內容
(一)生產技術規(guī)程
按照生產經營中的客觀要求,對設計、操作、建筑、用電、用火、危險物品管理,設備儀器的使用和維修等做出安全技術規(guī)定。它是指導職工進行生產活動、消防安全活動規(guī)范化的準則。生產技術規(guī)程主要包括設計規(guī)范、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設備維修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等。
(二)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客觀規(guī)律要求,對管理工作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guī)定。是指導員工開展消防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guī)范。建立一套科學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領導和管理人員有效地指揮和組織消防工作,使單位每個職能部門分工明確,責任清楚,互相協(xié)作,提高工作效率,實現(xiàn)單位消防安全目標。
(三)消防崗位責任制
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的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擔負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崗位責任制包括: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各職能機構專業(yè)人員崗位責任制;領導干部崗位責任制等。有了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的具體任務和責任都可以明確在每個人身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四)領導責任制
單位消防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十分重要。一方面,由于領導居于關系全局的地位,應該是責任的第一承擔者,一個單位的'領導對生產經營和消防工作任務都負有責任,兩者不能偏廢,特別是消防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專業(yè)性都比較強,在消防安全重大問題上,還要擔負法律責任;另一方面,領導責任中要規(guī)定具體的工作內容和標準,使領導在抓消防安全工作時有明確的任務和買際工作量,也便于對領導工作的考核和評價。
(五)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
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指的是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部門和個人身上,把完成任務的好壞在認真考核的基礎上與員工的經濟利益掛鉤。把員工的經濟利益與消防安全工作聯(lián)系起來。從而調動廣大員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促證和保證消防安全各項制度貫徹落實。
落實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基本環(huán)節(jié):一是包干完成消防工作的各項任務,實現(xiàn)安全目標,包括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車間、科室、班組、個人在內,自上而下分工負責、承擔任務,實現(xiàn)目標。二是為完成消防各項任務和實現(xiàn)安全目標,上級對下級提供必要的條件,部門之間和崗位之間要相互保證搞好支持和協(xié)作。使消防安全工作中必要的人、財、物、時間能夠得到基本滿足,及時保障。三是對每個單元、每個崗位、每個人的責任嚴
格實行考核,并與經濟利益掛鉤?己藰藴拾ǎ毫炕说目己思殑t,完成任務的時間、要求等?己宿k法,一般是根據(jù)考核標準,確定基準分,按消防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加、扣分的數(shù)值和比例,考查評分一般每月一次。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經濟兌現(xiàn),消防工作做得好,獎金多,工資收入多。消防工作做得差,或者發(fā)生了火災,獎金少,甚至扣發(fā)基本工資。
在整個責任制體系中,領導責任是關鍵,生產崗位責任制是基礎,經濟責任制是核心。
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要做到責任與權利的統(tǒng)一。一定的職責是構成了責任制不可缺少的內容,而一定的權利是履行職責不可缺少的條件,兩者密切聯(lián)系,不可分割。因此,實行責任制必須規(guī)定和充分尊重每個職工群眾和每個職能部門應有的權力和責任,相輔相成,互相作用。
三、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
訂立規(guī)章制度要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要根據(jù)單位生產、經營情況和消防管理的實際需要,在認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要統(tǒng)一,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和貫徹執(zhí)行。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與其他各項制度相互聯(lián)系、相互作用、相互適應。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須貫徹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的基本精神,保持他們之間的聯(lián)系和吻合。制度的確定應該與廣大員工群眾充分討論,經全體員工代表大會通過和批準。
單位規(guī)章制度具有權威性、嚴肅性、穩(wěn)定性和強制性等特點,任何人都必須嚴格遵守,違反制度的要一視同仁,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處分。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為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司生產、建設的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核實施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動程序
3.1考核規(guī)則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并將其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如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單位工資總額100元~500元,同時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責任制未進行分解明確責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對員工沒有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動無記錄。
3.1.1.3重點防火單位及部位,不設置明顯標志,未建防火檔案,不制定滅火預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點防火單位不按月開展安全防火檢查或檢查后無記錄的。
3.1.1.5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及禁火區(qū)發(fā)現(xiàn)煙頭,或當場發(fā)現(xiàn)有人吸煙。
3.1.1.6不派員工參加消防培訓或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被檢查單位領導,安全員不參加檢查的。
3.1.1.7指使或強令他人冒險作業(yè)的。
3.1.2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滅火器材的保養(yǎng)、維護和管理,凡新購、更換滅火器材,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單位工資總額100元~1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500元。
3.1.2.1單位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滅火器材未落實專人負責。
3.1.2.2滅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內不申報和更換的。
3.1.2.3未經批準、擅自購買,更換裝滅火器材。
3.1.2.4應該配置滅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時配置的。
3.1.2.5埋壓、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
3.1.2.6任意更換滅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單位領導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事故發(fā)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發(fā)生的。
3.1.3.2發(fā)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或隱瞞火災事故不報。
3.1.3.3為推卸責任、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xiàn)場。
3.1.3.4不及時召開火災事故分析會,找出火災原因。
3.1.4撲救火災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單位工資總額500~20xx元,考核責任人100~500元,外單位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時向指定地點供水的;
3.1.4.2未及時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
3.1.4.3在劃定的警戒區(qū)、交通管制區(qū)、機動車輛及行人強行通行;
3.1.4.4故意阻礙消防車行駛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責任單位工資總額1000元~5000元,考核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對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部門未申報消防設施計劃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建審的。
3.1.5.2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消防配套設施未達到三同時要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除給予相應處罰外,并責令限期整改。
3.1.5.3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未向消防部門申報的。
3.1.5.4火災撲滅后,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恢復供電、供氣的。
3.1.6進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3.1.7嚴禁在公司綠化區(qū),護林區(qū)用火、吸煙、燒紙錢、燃放鞭炮,違者考核100~500元。導致森林火災,考核責任人500元~5000元。如責任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3.1.8違反消防管理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責任人承擔撲救火災的費用外,考核責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災發(fā)生后不及時撲救、逃離現(xiàn)場;
3.1.8.2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大的損失;
3.1.8.3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不按規(guī)定安裝照明設施和禁火標志;
3.1.8.4在各公司轄區(qū)設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圍15米距離內停放車輛;
3.1.8.5機動車駕乘人員在油庫加油時,違反油庫安全防火規(guī)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區(qū)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災的責任人,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3參加撲救火災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司給予獎勵。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huán)?曝撠煓z查,督促各單位認真落實。對違反本考核辦法的單位或個人,生產技術處安全環(huán)?茖⑦M行考核;涉及對外單位及個人的處罰,由生產技術處安全環(huán)?曝撠熅唧w執(zhí)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負責”的管理原則,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yè)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tǒng)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guī)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jù)《消防系統(tǒng)檢查項目》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yè)區(qū)域(物業(yè)區(qū)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給予制止,并發(fā)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和處罰。
8)嚴格執(zhí)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yè),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yè)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yè)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shù)。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yè)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guī)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yè)區(qū)域。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消防常規(guī)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guī),并嚴格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在火災發(fā)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fā)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jiān)督檢查和抽樣性監(jiān)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guī)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jiān)督檢查。
5、其他根據(jù)需要進行的專項監(jiān)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qū)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qū)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yǎng),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zhí)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tài)。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持續(xù)實驗室整潔衛(wèi)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務必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xù)使用電器的,務必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xù)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技術規(guī)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xù)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xù)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guī)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guī)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jiān)督。
5、持續(xù)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持續(xù)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狀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下統(tǒng)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下統(tǒng)稱消防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tǒng)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tǒng)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fā)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yè);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yè);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shù)毓蚕罊C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yè)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xù),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yè)、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xiàn)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jù)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xiàn)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y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guī)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依法實施監(jiān)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guī)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guī)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fā)布的規(guī)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1、總則
為了保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強和規(guī)范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jù)國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匯編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做好防火、防災工作,增強對突發(fā)事件的應付能力,減少事故發(fā)生后對國家、企業(yè)和人員傷亡造成的損失。根據(jù)公共場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樓的特點,制定本應急預防方案,一旦發(fā)生突發(fā)事件,能夠迅速及時地進行有條不紊的搶救、疏散和保衛(wèi)工作,把因突發(fā)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減到最低限度。
一、發(fā)生火災時的預案:
火災一旦發(fā)生,在專職消防隊員未趕到前,全體員工必須保持清醒頭腦,聽從指揮,按此預案,各就各位,根據(jù)職責和要求,分頭迅速開展火災搶救、報警、緊急廣播、開啟應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斷電源等工作。
1、火災的撲救工作:
聞警后,義務消防隊員和公司員工應利用就近、便攜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撲救工作由防火負責人即總經理領導和現(xiàn)場組織指揮?偨浝聿辉跁r,由下列人員依次類推進行指揮:分管經理、各部室部長、主任。現(xiàn)場工作必須服從火災現(xiàn)場總指揮的.集中統(tǒng)一布暑。
2、火災的報警工作:
火災發(fā)生后在現(xiàn)場的第一目擊者和火災發(fā)生部門的負責人應用現(xiàn)有的通訊器材迅速報警,如現(xiàn)場目擊者為多人時,應分頭報警,報告防火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報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路名、門牌號碼、交叉路口、單位名稱及發(fā)生火災部位、燃燒對象、電話號碼,并在報警結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并簡要向消防人員講述現(xiàn)場火災情況,協(xié)助消防人員開展工作。
3、人員疏散工作:
火災一旦發(fā)生,就近事發(fā)地的人員及保安隊員,應迅速按下緊急報警按鈕,在統(tǒng)一指揮下組織人員把守主要通道并打開所有出入口。此時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其他人員馬上到公司各樓層協(xié)助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發(fā)生火災后,二樓以上樓層的人員可以從兩邊樓梯進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樓就近人員打開,疏散工作由各樓負責人負責實施,保安隊和各部門協(xié)助配合。
二、發(fā)生突然停電時的預備方案:
當發(fā)生突然停電事故時,應馬上聯(lián)系制技部有關人員,了解停電原因,如是短時間停電,則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意外情況發(fā)生。如是長時間停電,則請示經理室,決定下一步應采取的措施。
發(fā)生突然停電時,財務人員不易隨意離開,現(xiàn)金保管員應堅守柜臺,保護好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制造技術部設備動力室人員應立即到低壓配電間了解停電發(fā)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設備事故,能立即解決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及時解決;如不是短時間解決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在查明原因后,再報告分管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及所需時間,以便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決定;如是供電局方面的原因,應立即和供電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是:51XXXXX(濟寧高新區(qū)供電所)。同時,維修電工應立即檢查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工作,萬一事態(tài)有其他變化時,可有一定的照明燈光和緊急電源。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后,布置緊急處理辦法。
總機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lián)絡正;蛲ㄟ^廣播發(fā)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保安人員應馬上到大門出口,原則上各種人員只能出不能進,疏散圍觀人群,防止有人趁機破壞搗亂,在接到經理室有關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動。
三、發(fā)生意外事件時的預備方案:
當大樓里發(fā)生各種危害性較大的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協(xié)助值班經理了解事態(tài)經過及現(xiàn)場情況,或保護好現(xiàn)場,由值班經理妥善處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獨立處理時,立即向經理室匯報,或向110報警臺報警,取得公安系統(tǒng)的及時幫助。
經理室在了解全面情況后,布置緊急處理辦法。
保安人員應把守門口,阻止各種人員的進出,疏散圍觀人群,防止事態(tài)進一步的擴大或搶救受傷人員。
財務人員不得隨意離開柜臺,應堅守崗位,保護公司財產,等待值班長的有關命令后,采取進一步的措施?倷C室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lián)絡正常或通過廣播發(fā)布經理室的有關決定。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yè)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fā)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jù)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qū)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tǒng)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fā)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jiān)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tǒng)計、監(jiān)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qū)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qū)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jiān)護,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jù)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qū)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qū)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qū)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yè)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yè)人員消防安全協(xié)議》,規(guī)定其進出廠區(qū)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yè)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jù)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qū)域是否有吸煙現(xiàn)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fā)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fā)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fā)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痣U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fā)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fā)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fā)現(xiàn)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zhí)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xiàn)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yè)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fā)現(xiàn)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jù),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yè)人員消防安全協(xié)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文件
7.1《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yè)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fā)生火災及專業(yè)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xié)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yè)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yè)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guī)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wèi)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yè)指可能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wèi)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wèi)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wèi)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待批準后發(fā)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qū),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wèi)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yún)⒓訐渚。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guī)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yè)的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凡化工企業(yè)(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3條企業(yè)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實現(xiàn)安全、文明生產。
第4條企業(yè)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第5條企業(yè)除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jié)基本原則
第6條企業(yè)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7條企業(yè)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xiàn)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8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yè)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jié)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9條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1廠長(經理)是企業(yè)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yè)的安全、工業(yè)衛(wèi)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3批準、發(fā)布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4經常深入現(xiàn)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jù)實際情況,按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yè)人員,提高專業(yè)人員的素質,穩(wěn)定完全專業(yè)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企業(yè)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10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1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0條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guī)劃。
3協(xié)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7副總工程師(或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11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2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5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fā)新上崗獨立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作業(yè)證。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廠部書面報告。
7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2條工段長安全職責
1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2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yè)證。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13條班級長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2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3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yè),監(jiān)督檢查本轄區(qū)非化工工種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fā)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告。
第14條車間安全員職責
1車間安全員在業(yè)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3協(xié)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協(xié)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xiàn)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5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xié)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xiàn)違章作業(yè)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3監(jiān)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條工人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2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3精心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規(guī)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認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發(fā)現(xiàn)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yè)場所清潔。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jié)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17條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fā))部門安全職責
1研究和開發(fā)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yè)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guī)程。4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18條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1執(zhí)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guī)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yè)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2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衛(wèi)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執(zhí)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執(zhí)行。3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4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19條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制訂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2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3協(xié)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20條生產技術(含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修訂。2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3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4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條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協(xié)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xiàn)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jiān)督檢查。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zhí)行。
4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xié)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5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jiān)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jiān)督,建立好臺帳。
7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9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yè)病防治等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
10經常進行現(xiàn)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2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3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22條防火(保衛(wèi))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yè)內的易爆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wèi)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yè)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3編制或修訂企業(yè)的防火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4負責明火采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5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23條設備動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管理。
2負責組織對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3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4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
5組織按時實現(xiàn)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6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tǒng)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24條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制訂(修訂)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分析(化驗)系統(tǒng)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專業(yè)操作規(guī)程。
2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shù)據(jù),把好質量關。
3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shù)據(jù)的分析和測定。
第25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wèi)生要求。
2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xié)議或有關條款。
3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節(jié)特點組織開展現(xiàn)場安全檢查,監(jiān)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保持營業(yè)、辦公現(xiàn)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jù)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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